若是他执笔,必然写书生连中三元,金榜提名,跨马游街,成为天子门生。

    京中高官之女,王府郡主,都对书生垂青恋慕,遣媒说亲。

    书生挑来挑去,觉得还是相府次女,温柔又有贤名,于是许亲相府。

    成婚时新娘子十里红妆,田产大宅,应有尽有。

    正所谓,洞房花烛夜,人生至乐时。

    新娘子不但花容月貌,还温柔解语,将夫君服侍得无微不至。

    有相爷做岳父,选官时自然都是好位置,没用几年,他就官至尚书。

    皇帝陛下也对他十分器重,每有大事,必来问计于他。

    相府小姐为他生了两儿一女,还将身边两个如花似玉的丫环给他做通房。

    这两个丫环为他争风吃错,不过这些小小风波都被贤良的正妻给压下去了。

    又没过几年,相府小姐上了年纪,绮年玉貌不再,又想法子为他纳了两位出身高门的贵妾,这两位贵妾,春兰秋菊,各擅胜场。

    他官场得意,人人称赞,情场更是万分如意,膝下五子三女,子孙满堂。

    一时忽然想起家乡,埋在祖坟中的父母祖先,于是便携着妻妾子女,仆从侍卫,浩浩荡荡,千里归乡。

    一路上地方官员,富豪士绅,听闻贵人归乡,无不早早相迎,备下水陆酒宴,歌舞伎乐,珍奇贵礼,他不收对方还要苦苦相求,灰心丧气呢!

    回到家乡,十里八乡的族老里正,都早早在街边相迎,黄土铺路,鼓乐欢迎。

    而他坐在马车大轿内,欣然下轿,前呼后拥,赫赫扬扬……

    他风度翩翩,态度谦虚,微微点头,让家乡父老们快快请起,莫要多行大礼……

    郑玉郎神思荡漾,仿佛他先时幻想出来的那位幸运书生,就是他自己的化身,他正衣锦还乡,家乡里的那些人,无不对他五体投地,满嘴称颂。

    而那些曾经看不起他的,什么村姑,什么朱大户,什么姐姐的夫家,都战战兢兢,跪地求饶,痛哭流涕,悔不当初……

    他甚至还不自觉地扯开冻僵的嘴角,做出微笑点头之情状。

    却被同窗给拉扯醒了。

    “郑兄!郑兄!快!来了客人了!”

    郑玉郎只得伸出笼在袖子里的手,就着同窗新磨好的墨,认命地写起了春联。

    好不容易又是八文钱入账,郑玉郎搓搓手,正打算站在阳光处,稍稍暖和一番。

    忽然就瞧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背着个麻袋,脚下匆匆,进了那程记酒楼。

    同窗见他这样,便问,“怎么了?那人你认得?”

    郑玉郎撇了撇嘴角,冷笑,“村里一个莽夫小子罢了。”

    如果他没看错的话,那不就是楼赛郎吗?

    楼月娘变心以后,就和楼赛郎这小子搬了家。

    据说是进了城!

    这一进城,就几乎没有回过石盆村!

    哼!

    他在城里读书,自然对城里的租金心里有数。

    如果不是他手里没钱,他难道不想在城里租一处房子,好方便他求学吗?

    县城这边最便宜的租金,那都得每月一百文。

    楼家姐弟俩这半年,少说也得花上四五两银子了!

    他们家在城里又没有亲朋故旧,这银子能上哪里挣去?

    所以定然是楼家原本就有的银子了。

    早前楼月娘表现得对他一往情深,是宁愿她自己吃糠咽菜,也要来供养他的。

    可实际上呢!

    不但在县城里过得这般滋润……看楼赛郎身上穿的,那厚实的袍子,不是至少有九成新的么?那靴子,竟然还是皮的!

    那小子竟然还有银子进程记酒楼!

    骗子!全都是骗子!

    郑玉郎不由得咬紧了后牙根。

    可同窗却起了好奇心。

    “村里的小子?莫非他家境不错?居然还能进得起程记?”

    程记是长兴县城里最好的酒楼。但大部分的老百姓这一辈子,也是不敢踏进去一步的。毕竟那里头的菜品,哪怕是一碟子小凉菜,都得花上几钱银子,又哪里能花销得起呢?

    “什么家境不错,连寻常农户都不如,父母早亡,只有姐弟两个而已。”

    郑玉郎语气满是酸意。

    “这小子有几分蛮力,会打猎,大约又是在山里打得了什么野猪野兔,送到酒楼里去换几个钱罢了!”

    “不能罢,要是送野味的,那该是走后门,却怎么从前头进了大堂了呢?”

    他这话一说,郑玉郎也觉出了纳罕。

    是呀!

    楼家姐弟俩就算略有几两银子的家底,也不至于大喇喇进城里最好的酒楼啊!

    莫不是楼赛郎在酒楼里寻到了活计?

    他倒是有心想进去瞧个究竟,但他囊中羞涩,还真不敢进这城里最奢侈的地方。

    只能是在挣小钱之余,留心观察酒楼大门,看看楼赛郎什么时候从里头出来了。

    果然,过了一刻钟的工夫,就见楼赛郎和一个武夫模样的小子,有说有笑地走出大堂。

    楼赛郎肩头上,还搭着两个麻袋,麻袋还都是空的。

    难道真是猎物?

    也不对,猎物的话,不该那般小,而且形状也不大对啊!

    “咦,那不是长兴镖局里的人?你认识的这个同乡,居然识得镖局里的镖师?”

    同窗是本地人,那长兴镖局里的人身材高大,身板强壮,行动打扮都跟普通人不一样,因此一眼就认了出来。

    看这情形,绝对不是在酒楼里做事,又不是在里头吃喝,只能是送进去了什么东西……而且看样子收获不少!

    看那小子都笑成了什么模样了!

    郑玉郎心里的好奇已经升到了顶点。

    “不知道这楼二郎,究竟是去酒楼做什么了!”

    “嗨!既然好奇,不如待我过去打听一番就是。”

    同窗既然敢在这巷子口摆摊,那自然是他自家就住在巷子里。

    哪怕他家不过是个只有三间土房的逼庂小院,还是一大家子人挤在一处的。

    因此那程记酒楼里的伙计,他也是识得几个的。

    他走过去探头探脑,将认识的一个伙计叫了出来。

    一番攀谈后,这才走回来,满脸不可思议。

    “你道他们是在干什么?”

    “原来他们是在卖一种叫挂历的物事!”

    “那挂历半两银子一个,他们竟是卖掉了两大麻袋!还不足一个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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