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刚吃上,纪初桃忽然想起去钓鱼时遇到的中年阿姨。

    她一边啃着酱大骨,一边把今天发生的事讲了一遍,说到阿姨身上的淤青时,吴邪蹙起了眉。

    “估计是她儿子。”他笃定。

    这也是吴邪之前跟村口大妈唠嗑时知道的,大妈在隔壁村,离雨村其实也就半个小时的脚程,相隔不过三四公里。

    她家在村子里也有名,不是因为过的太好,而是阿姨有一个特别浑的儿子。

    老一辈都说养儿防老,但她家的儿子显然就是来讨债的。

    阿姨的丈夫去的早,她自己性格又老实懦弱,管不到儿子身上,小子到处乱混自然很快就学坏了。

    年纪轻轻就和几个不务正业的子弟在镇上鬼混,尤其大部分男人的劣根性之一就是爱显摆,几次充充大款兜里的钱就花的一干二净。

    钱花光了,败家子就回去和阿姨要,也不顾家里的情况。

    如果阿姨纯是摆摊,她自己花销又不大,一年下来其实也能存下不少钱,但架不住家里又个混不吝的儿子。

    纪初桃没想到其中还有这种隐情,如果只是人穷,她可以好心地给阿姨提供一份工作。

    但如果是立不起来,那她不可能帮助一辈子,或者也不能把阿姨的儿子给宰了。

    现在可是法治社会。

    这事情无解,想清楚后,纪初桃也不再纠结。

    这个世界上类似的事情数不胜数,她不可能一个一个管,如果阿姨联系她,那说明可能不是那么无可救药。

    顺其自然吧!

    少女脸上的表情没有遮掩,张起灵一直暗中关注着,多少能明白她在心中想什么。

    他将装满虾肉的碗换到纪初桃面前,自己则是拿过了她用过的那个碗,丝毫没有嫌弃。

    两人对面的胖子看着这一幕,脸上不由得露出一抹慈祥的姨母笑。

    他最喜欢看小哥和天仙儿谈恋爱了,比电视剧里的情节好看多了!

    几个人一边吃一边聊,时间很快就过了大半个小时,红酒的清香混杂在饭菜的香味里,格外令人瞩目。

    最后还是胖子受不了那浓郁的香气,直接拎起醒酒器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一口饮尽。

    吴邪目瞪口呆地看着胖子这种水牛式饮酒法,然后他也学着给自己倒了一杯。

    不过吴邪显然比胖子文雅多了,还知道要先晃一晃,让酒液更充分地氧化。

    “我说天真,咱们都是糙人,你装那样子干啥,又尝不出来什么差别。”胖子十分不以为意,要说这洋玩意就是麻烦,不如乡下土酒来得痛快。

    他目光转向还在认真吃饭的纪初桃,希望得到这位真正豪门的认同。

    “你说对吧天仙儿,你们豪门也这么注重喝葡萄酒的仪式吗?”

    纪初桃想了想,先是点了点头,而后又摇了摇头。

    “也不是吧,来这里之前我从没喝过酒,也没人会让我喝。不过宴会上都会有专门的侍酒师,一般都会处理好后端上来。”

    “其实大多数的有钱人不会特别学着分辨这种东西,他们有无数的时间和金钱可以去喝各种顶尖的酒,喝过好酒,那自然就会分辨劣酒。”

    像她自己,从前就从来都没有吃过路边摊,并且a市的大街小巷也没有路边摊的存在,那会影响市容。

    所以到了这个世界,纪初桃见了什么都觉新奇,也愿意尝试新的事物。

    听到这,吴邪也觉得自己着相了,只是喝瓶酒而已,管他用杯子还是用酒瓶,喝了就行了!

    其实纪初桃想表达的也是这个意思,人没有必要拘泥于固定的公式里,喝红酒的方式也都是习惯培养出来的而已。

    归根结底,红酒和啤酒在本质上也没有什么区别。

    只是一瓶酒。

    张起灵淡淡地看了对面若有所思的吴邪一眼,随即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好像是在给吴邪举例一样。

    吴邪:……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小哥,还真就是小桃子说什么你做什么呗!

    在小哥看不见的地方,胆大包天的吴邪偷偷给了他一个白眼。

    话虽然这么说,但当几人闲聊,胖子得知他牛饮的那瓶葡萄酒价值二十几万时,他差点就要把醒酒器都舔一遍。

    笑话,那可是钱啊!

    真金白银的钱啊!

    他以为一瓶普普通通的红酒也就几千块钱,大不了几万块,谁能想到二十多万啊。

    二十万都能买多少金子了!

    吃完饭,纪初桃和张起灵主动包揽了收拾桌子和刷碗的工作,毕竟这一大桌子菜都是吴邪和胖子做出来的。

    等把院子收拾完,月亮已经爬上了树梢。

    临近十五,天空中的弯月逐渐被一点点填满,像一块发着光的纯白玉盘。

    屋檐底下,吴邪他们俩已经打好了泡脚的热水。

    四个人懒洋洋地坐在躺椅上,脚下是散发着浓浓药香的泡脚水。

    头顶一轮明月,地面草木丰茂,雨村村屋的院子就像一个小型的生态花园,除了短促的苔藓草,还有无数在深秋也没有凋零的花朵。

    这是张起灵亲手种下的花园。

    雨村的时光是缓慢且安逸的,他们像是从一个世界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心中是说不出来的宁静平和。

    刚刚的红酒纪初桃也喝了几杯,现在一双脚又泡在热水里,整个身体都暖洋洋的,后背还微微有些发汗。

    她脸色酡红,妩媚的桃花眼像是蓄满了一汪清泉,碧波荡漾、无比动人。

    张起灵外头看过去时,发现小姑娘已经闭上了眼睛,雪白柔软的小手还搭在他的掌心。

    呼吸平稳,显然是睡着了。

    胖子还想说话,他立刻竖起手指,做了个他们极为熟悉的噤声手势。

    四个人就在无声地皎洁月色中泡完了脚,张起灵小心地将熟睡的画中仙抱起,稳步走向隔壁。

    刚走到一半,怀里的人忽然动了动身子,伸出胳膊环住他的脖颈,似梦似醒地唤了一声。

    “张起灵。”

    被叫中名字的人脚步未停,低低地应了一声。

    “嗯,我在。”

    纪初桃的眼睛没有睁开,赛雪欺霜的玉质皮肤染上一层粉红,搂着人的手带着让人心血滚烫的热意,出口的声音甜腻醉人。

    “我爱你。”

    一瞬间,张起灵的心跳似乎停顿了不知道多长时间,而后越来越快,一种汹涌澎湃的情绪充斥整个胸膛。

    “嗯。”

    “我也是。”

    “很爱你。”

    ……

    红酒有安神助眠的效果,这天晚上几个人都睡的很好。

    第二天纪初桃难得起了一个大早,和张起灵一起到附近的山上晨练,几十公里跑下来,身上的衣服早就死死地贴在了后背。

    洗完澡,她才换上一条白色的小裙子,和小哥去了镇子吃早餐。

    不是不带吴邪和胖子,是他们晨练回来的时候,那俩货还没睡醒。

    福建好吃的东西多,特色也非常多,十月份刚好是福建红柚上市的季节,路边的货车一大袋子只卖几十块。

    纪初桃喜欢柚子的清香,但这东西剥起来实在太麻烦,正犹豫的时候,张起灵已经扛了一袋子柚子回来。

    除了红柚,路两边还有不少卖红心芭乐的阿婆。

    这个东西味道更怪,和榴莲有异曲同工之妙,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闻一下都觉得不舒服。

    恰好纪初桃很爱吃,俩人开车逛了一圈,汽车后备箱就快被各式各样的水果和小吃给堆满。

    因着昨晚的菜全是肉,所以早饭他们默契地避开了一切油腻,选择了一家常去的面线糊店。

    两个人的长相十分具有辨识度,刚进门就被老板娘认了出来。

    时间还早,店里的人也不多,三三两两地分散在几个桌子旁,刚好还有两个靠近窗边的座位。

    点餐时,纪初桃和张起灵还被热情的老板娘多加了不少料。

    毕竟谁会讨厌长的那么好看还有礼貌的年轻人呢!

    吃饭的时候,俩人讨论了一下什么时候出发去北京。

    “工厂的收购已经开始进行了,这个地方特殊,所以我准备交给金万堂去管。”

    其实早在十一仓的事情结束后,纪初桃就把金万堂从二叔那挖来了她这里,让他监管了海外的古董线。

    不仅给他开高额的工资,还会额外将小头利让给他,所以两人的合作一直非常愉快。

    当然,她从堂堂这边获得的价值也是不可限量的。

    海外尤其是欧洲和美洲那边,曾经百年前来到过中国这片土地的国家,有很多参与过侵略战的家族都带走了大批的古董。

    而收回那些宝贵的东西,全要靠眼界超群的金万堂。

    二叔隐约知道是纪初桃救了他,所以对她的一切动作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这方面帮她打点了不少关系。

    张起灵点了点头,之前他并不是很明白初桃商场上的事,但听过看过她不少和公司那头分析未来走势,也就耳濡目染懂了一些。

    “他和越文打过交道,是比较合适。”

    纪初桃也是这样想的,放别人的话她不放心,但堂堂体质特殊,曾经也是四九城的头号人物,就算越文有心设计他,一时半会也不用太担心。

    而且从星辰地宫获得的星辰图,还要等越文的破译结果。

    “小花这几天就会拿出一个策划来,等越文的航班信息发过来,我们就出发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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