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当娇妻文学遇上盗墓笔记 > 番外:百乐京纪事1
    南疆百乐京,阿匕洗骨峒。

    张家散摊子了以后,张起灵大部分有记忆的时间都会在这里待着,他的行踪诡秘无序,但总有一伙人经常冒出来围堵剿杀他。

    只有在百乐京,这帮人才不会被放进来。

    虽然张起灵并不怕他们,甚至一点也不担心自己受伤,但他厌烦那些人的很,因为他身边还跟着一个别人都看不见的“人”。

    男人修长白皙的手指捏着锄头,不经意地转头看向不远处蹲在地里认真看土的纤细背影,看了半天以后,才收回目光,垂眸看着翻好的土地发呆。

    纪初桃照常把所有的蚂蚁数完,起身以后发现张起灵已经将所有的地都翻好了,还种上了新的菜籽。

    此时正在拄着锄头,低头看着地面不知道在想什么。

    少女的裙摆无风自动,在空中划出一道粉色的弧线,她屏住呼吸踮起脚尖,轻手轻脚地走向发呆中的男人。

    她刚一动,张起灵就敏锐地发现了,不过他并没有动作,而是继续盯着地上的土,仿佛那有朵花一样,但余光却捕捉到少女娇美的小脸。

    离他还有几步远时,纪初桃直接一蹦,轻盈地像一只灵活的小鹿,直接跳进了张起灵的怀里,雪白纤细的手臂环住他的脖颈。

    她完全没发现自己跳起来时,男人下意识张开的手臂。

    “张起灵,今天有三十七只蚂蚁把那块馒头给搬走了。”纪初桃习惯了平常和张起灵的亲昵相处,此时已经忘记她实际上是在张起灵的记忆里。

    而男人对自己顺手无比的动作也有些惊讶,他也不知道这个女孩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只是有一天睡醒以后,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她。

    那时女孩就睡在他怀里,张起灵当时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梦游出去绑架了一个人回来。

    但后来,这个女孩准确的说出了他的名字和他的一切,甚至某一天,张起灵在自己模糊的记忆中忽然也见到了她。

    白色裙子的她,红色藏服的她。

    思绪回笼,男人单手搂着少女纤细的腰肢,将人稳稳地抱住,别人看不见纪初桃,只能看到寨里那个住在山上吊脚楼里的沉默男人,手势诡异地拎着锄头往回走。

    “明天继续。”

    “那明天可以给它们蜂蜜做的糖吗?”

    “可以。”

    “张起灵你真好。”

    男人顺着山路一路向上,完全不在乎别人怪异的目光,心里被一种莫名的情绪填满,清冷的声音飘散在清风朗月当中。

    百乐京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城市,而是南疆一个少数民族混居的地方,这边主要以苗族和瑶族为主,所说的阿匕族便是当地苗瑶混居之后的一个地域性的民族。

    南疆的集寨依山而建,一共有六个大宅子,外寨就有三千多户,叫做金牙峒,也叫做百乐京,是唯一和汉族混居的地方。

    百乐京的人以金牙为美,节假日会以金粉涂牙上街集会。

    百乐京前有一条河,一边通到山西,一边直接接红河水,是茶马古道上一条通往中原的河运小道,所以百乐京非常发达。

    纪初桃刚到这边时,还经常缠着张起灵去山下逛逛。

    因为茶马古道,所以百乐京里有各种各样的人,一到晚上,华灯满街,远看就像山中的一片银河,很是热闹。

    百乐京之后的深山,汉人几乎是进不去的,里面还有五个大寨,洗骨峒便是其中之一,也是张起灵目前居住的地方。

    洗骨峒名字是有些渊源的,据说这里是阿匕族专门洗骨的地方。

    居住在百乐京的人认为骨头、肉和人皮是三种不同的东西,肉的寿命最短,所以人能活到肉的岁数,但是骨头和人皮寿命比肉长很多。

    骨头的寿命是最长的,所以人死了不算真的死,人死后49天,皮肤才会死掉。

    人死后三十年,骨头才会死掉,所有皮肉烂掉的骨头,都会到洗骨峒清洗,再给亲人带回家。

    所以洗骨峒对于阿匕族来说非常神圣,不是洗骨的目的,是进不去的。

    张起灵之所以能进去,也是因为他在这里的身份不一般。

    很久之前他曾经到过这里,并且帮助百乐京的人解决了很多危险且棘手的事情,那时他还不是以真实面貌出现在的百乐京。

    他当时留下的名字是阿坤,又因为张家的双腿绞杀绝技,百乐京的人都叫他飞坤。

    飞坤爸鲁,便是张起灵神像的名字,百乐京的绝大部分地方都有他的神庙。

    爸鲁,就是神话中勇士的意思。

    百乐京的十里八乡信奉的都是飞坤爸鲁,因为张起灵胸口的麒麟踏火纹身,很多虔诚的信众会在相似的位置纹上纹身。

    再后来,飞坤爸鲁发展成了很有威望的民间宗教组织,现在也几乎是南疆的精神领袖。

    胸口有纹身的人基本上都是飞坤爸鲁的信众。

    在百乐京长居的人如果遇到什么不公平的事,找到这些信徒,他们基本都会出手帮忙的。

    现在张起灵能在百乐京阿匕族畅通无阻,也是因为身上的麒麟纹身。

    百乐京的人都以为他是一个沉默的奇怪信徒,却没有人知道他就是飞坤爸鲁本人。

    如今张起灵便住在山上的一个吊脚楼里,隔壁不远的吊脚楼则住着一位同样沉默寡言的苗族老头。

    “张起灵,昨天隔壁银花大叔送的糍粑已经变硬了,你快收起来呀。”

    灵魂状态下的纪初桃身体轻飘飘的,虽然她有手有脚有影子,但除了张起灵以外,所有人都瞧不见她。

    同样,她只能碰到张起灵,能接他手里的东西。

    不过隔壁的老头虽然叫银花,但他可不是一个好相处的老头,他乳名叫银,他阿爸的乳名叫花,所以老头才叫银花。

    其实他的全名应该是银花德夯,银花大叔是德夯苗寨的,祖辈都是以打银为生,也不知道怎的,他从原来的德夯苗寨进到了洗骨峒。

    如果张起灵是寨里第一有名的怪人,那银花大叔就是第二有名。

    纪初桃说话时,张起灵正在院子里编竹筐。

    他好像什么都会做,时间的流逝让他的阅历越来越深,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一双永远游离世外、清淡如水的双眼。

    只是这双眼,现在清楚地倒映着一个纤细窈窕的身影。

    “嗯。”

    他应了一声,丝毫不在乎周围其实除了他自己,并没有一个人能看见纪初桃。

    放下编了一半的竹筐,将簸箕里晾晒的糍粑饼一一装袋收好,想到在田里小姑娘说的话,他又转身进厨房,拿出悬挂了几天的蜂巢。

    前两天上山时,纪初桃偶然发现了一窝巨大的蜜蜂,周围的几颗大树上都挂了不少蜂蜜巢。

    野生的百花蜜润燥解毒又养脾胃,又是难得的吃食,她便让张起灵摘了一大块回去准备存一罐蜂蜜。

    “银花大叔给我们送了糍粑,正好今天蜂蜜提出来,我们给他也送一罐回去。”

    纪初桃坐在小木凳上,托着下巴看着张起灵将蜂窝掰成小块,然后将蜂蜜用力挤压到陶罐里。

    礼上往来这回事,她可是很懂的。

    虽然银花大叔看着古怪又少话,但和张起灵做邻居后,两个相似的人相处起来反而和谐。

    不过准确来说,他们两个才是后来的,当时吊脚楼就是个完全荒废的危楼,是银花大叔目光沉沉,一言不发帮助他们一起修茸好的。

    张起灵的力气极大,蜂巢在他手里轻轻一捏,里面的蜂蜜就尽数被挤压出来。

    澄黄色的蜜液像一片流动的水幕,在傍晚火红的夕阳下,似下一秒就要迸射出耀眼的光芒来。

    等蜂巢中的蜂蜜尽数滴净,张起灵才放松手劲,沉默地将蜂巢放到一边放木柴的竹篓里。

    “正好两罐蜂蜜,一罐我们留着,另一罐就给银花大叔,这样以后我们和他就是好邻居啦!”

    少女笑靥如花,灿烂地笑容让张起灵恍惚了一瞬间。

    那一瞬,他似乎看到了脑海中翻涌而出的画面,那是他已经忘却的、更古老的记忆。

    一个穿着藏服、朝他伸出手的女孩。

    只是记忆里的庙宇庞大,像牢笼般困住了女孩的容貌,张起灵只能看见她一张一合的红唇。

    她说的是,不要去。

    那模糊不清的脸,和现在面前纪初桃的脸重合在一起。

    张起灵有片刻的惊慌,那是他从没出现过的情绪。

    “你怎么啦?”耳边忽然响起女孩的询问声,带着十足的担忧和关切。

    纪初桃伸出雪白的手指在张起灵面前晃了晃,原本信任而又依赖的目光转为疑惑和关心。

    她还没听到回答,手腕倏地被张起灵握住。

    两人视线在半空中交汇融合,在安静清幽的院子中,张起灵定定地握住纪初桃的手腕,手指轻轻在手腕内侧摩擦两下,似乎想要记住这一刻的感觉。

    仿佛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似的,纪初桃忽然粲然一笑。

    “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

    心口略过一丝奇怪的酸涩,张起灵眸底略显茫然,他下意识握着少女的手,放在了他的胸口。

    咚咚——咚咚——

    隆隆作祟的心跳声在两人之间传递,而后逐渐趋于一致。

    纪初桃眉眼弯弯,倾身上前,羽毛般的吻落在张起灵的眉心。

    周身的温度陡增。

    张起灵觉得,他的纹身似乎要跳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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