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不再做人 > 第七十四章 你谁啊,我不认识你
    脱袜子的时候,袜子和脚依旧是被血泥沾到了一起,根本疼得脱不下来。

    洗漱完出来后,二姨回来了。

    给我了八百,然后我就走了。

    去年在这里上班时,我的退伍费发了三万二,她饭店周转拿走两万五,还有去年在这里上班也没给我发工资,说留着。我想着也用不到这个钱,也没管。现在也是没办法了,才找她拿了点。

    从二姨这里出来后,我迫不及待的给张苗打电话,可是电话一直没人接。我又发消息,她回复说在上班。

    “我到靖边了,你在哪里上班,我去那附近等你。”

    “鼓楼附近。”

    “行,那我去鼓楼附近等你,你几点下班。”

    “我下班时间一般是五点半,不过不一定,下班了我给你说吧。”

    “嗯。”

    我在附近随便找了一个网吧,边玩游戏边给手机充电。

    下午五点半了,还是没有她的消息。

    我准备给她打电话,拿起手机,又怕打扰到她上班。

    算了,她下班了会给我打电话的。

    五点半之后,我也没什么心思玩游戏了。放着喜羊羊与灰太狼,想要缓解一下自己的心情。

    徒步的第二天,她告诉我想要分手,准备和那个男的在一起。

    原因是那个男的不会给他吃面条。

    因为张艳准备结婚了,我们约好一起去参加婚礼,她也同意了。

    这一路走来,唯一的念想就是再见她一面,而分手这件事却一直压在我的心头。

    就这样,我边看着动画片,时不时的拿出手机看看时间。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一直到六点,始终没有她的消息。

    不行,我要给她打个电话问一下。

    电话打过去,不一会她接起来了。

    “喂,你下班了没。”

    “下了。”

    “你在哪,我现在去找你。”

    “不好意思,我已经回来了。”

    “啊?你回去了?”此时我也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了。但我依旧不愿意相信,继续像只舔狗一样继续纠缠着说道:“到今天为止,我已经走了四天三夜了,你难道就不能和我见一面吗?而且我们明天还要一起去参加张艳的婚礼。”

    “今天我忘记你在了,明天吧。”

    她的声音非常的冷漠。可我没管那么多,依旧愿意相信她。

    当晚我在网吧过了一晚上,这也是我这几天过得最舒服的一晚上。吃饱了,还有地方好好休息。

    可第二天她告诉我说不去参加婚礼了,等她下班了可以见一面。

    其实去不去参加婚礼不重要,我主要想见她。

    可一连两天,她每次都说忘记了,已经回家了。

    这时候我再傻也知道什么意思了。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只是说道,明天我再等你一天。如果你还不见面,我就回去了。

    说完这句话后,第二天她见我了。

    可结局让我感觉自己像个笑话。

    可能让我等那么多天是为了试探我的底线,最后的见面更像是为了看个小丑。

    这天她告诉我,她下班了,在回家的路上,马上就要到鼓楼了。她让我快点,如果慢了,她就走了,她不会停下来等我的。

    本来在上网的我,随手关了电脑,急忙背起书包一瘸一拐的走去。

    因为腿脚还没好,左脚走路还是使不上劲。

    终于我提前到了。

    “喂,你到了吗?我到鼓楼这里了。”

    “我快了,还有两百米。”

    我站在路上,左顾右盼。一分钟后,我看到了她的身影。

    我急忙走上前,之前的委屈和恨意早就被我抛之脑后,上去就要抱着她。

    可她的反应让我一时间大脑变空白了。

    当我抱她的时候,她一把将我推开,同时说道:“你干什么?你是谁,我不认识你。”说着,想要绕身走开。

    此时我还在抱着幻想,以为她没看清。再次追上她来到她面前说道:“苗子,是我,你看看。”

    她头也不抬的挣脱开我,说道:“你谁啊,我不认识你。我男朋友的表哥开车来接我了,你再不放开我,我就要打电话了。”

    我松开了她,转身想要尽快离开这个恶心的地方,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真的太恶心了。

    我全力一瘸一拐的跑开了,直到一百多米后才停了下来。脱掉身上的外套,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退伍费发了,她的手机有问题,我给她花一千一买了一个手机。她工资发了花一千三给我买了一身衣服和一双鞋。

    谁也没想到,我们会以这种方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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