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明末红警 > 第12章 :56半杀鞑子
    鞑子们完全是另外一番感受。

    762毫米子弹的动能极大,所谓的三层甲胄在钢芯弹的面前,跟纸板也没什么两样。

    区区两百多米的距离,正好发挥出子弹的全部威力。

    鞑子们身上火花溅射,碎甲如同纸屑一般崩飞。

    甲叶略微偏斜了子弹的轨迹,射入体内无一不发生偏转翻滚,巨大的动能将五脏六腑搅成了一团浆糊。

    螺旋形的空腔将内脏从他们上下两个喷口中挤出,死状凄惨无比。

    战士们虽然只有十一把枪,但是几乎一枪一个敌人。

    不管是步甲马甲前锋营健锐营,还是白甲兵红甲兵巴图鲁,在762毫米枪弹面前众生平等。

    任你再高的武艺,再霸道的力量,再准的箭术,照样被子弹打得口喷血箭,脑瓜碎裂。

    济尔哈朗开始以为只是明军的火铳手找机会放的冷枪,并不怎么在意。

    这些明军射术一般,火枪威力也不大,完全穿不透勇士们的三层甲胄。

    经常一场仗打下来,健锐营的勇士能从甲胄里倒出一大把弹子,身上却照样不红不肿。

    只是仔细看了一会,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头。

    这些枪声有条不紊,不急不躁,一听就是老手。

    而且还有连发枪声,好像是三眼铳,却比三眼铳发射更快。

    自己手下那些刚刚还活蹦乱跳的的勇士在枪声中,不断惨叫倒地。

    很多人被打的跳了起来,摔下来四仰八叉,死的丑陋无比。

    更有人的帽盔被打飞了几丈远,脑袋如同被巨锤轰击一般炸裂。

    “不对,不好,鸣金收兵,快撤!”

    济尔哈朗调转马头就要逃跑,却不料,射线已经延伸到了他们这里。

    枪声反而听不清了,耳边不断传来是呜呜呼呼的子弹呼啸声。

    这声音带着劲风,让他心惊肉跳。

    身边守护的十几个健锐营勇士,身子猛地一抽,歪倒落马。

    他还没来得及惊叫,一颗子弹击中马颈,又一颗子弹击中马腹。

    打的他的那匹枣红骏马长嘶一声,人立而起,翻倒在地。

    将济尔哈朗死死的压在马下。

    枪声有条不紊的又响了一分多钟,整个森林终于安静了下来。

    “全体都有,分派好的人留下来捡弹壳,其余人跟我去押俘虏。”

    “汉人都不要惊慌,不要反抗,只要乖乖配合,保证你们的生命安全。”

    “俺们也是附近的乡亲,俺们也是杀鞑子的。”

    丛林中响起此起彼伏的呼喊声。

    一个个人影站了起来,走在前面的是依然端着枪保持警戒状态的战士。

    跟在他们身后的是已经看傻了眼,如同梦游一般的新入伙“员工”。

    这些人低声交流道:“我不是在做梦吧,鞑子啥时候这么好杀了。”

    “这一会功夫就杀了起码几百个鞑子,这可都是真鞑子啊。”

    “这些军爷是真狠啊,杀鞑子就跟打狍子似的,真特么过瘾。”

    “该,这些畜生杀了多少汉人,总算有能收拾他们的人了。”

    “你们说,咱们能不能练出他们的本事?”

    “我看难,他们那鸟铳,光听声音我腿就哆嗦,哪像他们用起来这么稳当。”

    “嘿嘿,我要是有一把,放起来不比他们差。”

    趴在地上的明军和民夫这时候才敢抬起头来。

    先看看周围尸横遍野的鞑子,又看看快步走过来的一大片穿着古怪的绿军装,心中更生畏惧之心。

    一个小旗站起来,壮着胆子问道:“各位军爷,敢问是哪位大人的部下,为何我等从未见过。”

    “周二狗,是你啊,你特么没死呢?”一个绿军装欣喜的跑了过来,笑呵呵的说道。

    “驴屎蛋,你,你怎么这身穿着,你们是”小旗居然在这群人中看到了同村的玩伴,大感惊奇。

    “嗨,说来话长了,等军爷训完话之后我再跟你聊。”那个叫驴屎蛋的绿军装毕竟接受过纪律教育,不敢太造次。

    赵颂提着手枪,上前问道:“你是明军?是何职务?”

    那名叫周二狗的小旗恭敬道:“小人是金州卫的卫所兵,是个小旗。”

    “哦,你跟驴屎蛋一起,把所有汉人归拢起来,当兵的全都解除武装,先送回我们基地。”赵颂说道。

    那小旗琢磨了一下,有些摸不清这些人的来路。

    但是看他们杀鞑子的干脆利落劲,跟他们对着干肯定没好处。

    好在有个熟人跟他们是一伙的,心里多少有点底,当下就把自己熟识的明军都叫了过来。

    把他们的兵器全都丢在地上,忙前忙后的帮着归拢残兵和民夫。

    幸存的不止有他这个小旗,还有几个总旗,把总。

    这些人都是老油子,趋吉避凶的本领那是娘胎里带出来的。

    此时也被小旗指挥着,乖乖的跟着人流往山上走。

    只是心里在琢磨着什么,就很难说了。

    “首长,抓了个活鞑子 ,好像还是个鞑子官儿。”一个战士跑步过来说道。

    “哦?押过来看看。”赵颂对鞑子官儿很有兴趣。

    如果是个大鞑子,无论送给明庭,还是留着自己用,都是很有利用价值的。

    不多时,两个刚刚穿上绿色军装,手脚粗壮的庄稼汉子提着一个盔歪甲斜,鼻青脸肿,走路一瘸一拐的鞑子走了过来。

    身后跟着一个握着钢枪的正牌战士。

    两个庄稼汉子在那厮膝盖上猛的一踩,将那鞑子压得跪在地上。

    鞑子闷哼一声,挣扎不停,想要起身,却被死死的压着,站不起来。

    身后的战士咔哒一声甩出三棱枪刺,在他胳膊上捅了一下。

    精美的甲胄立即被捅出一个窟窿。

    那鞑子痛呼一声,立即没了力气。

    只是斜眼瞪着那开过锋的三棱军刺,眼中满是惊惧之色。

    赵颂在打量鞑子,鞑子也在打量赵颂这群人。

    “你们不是明军,你们是什么人,怎敢与我大金为敌?不如归顺了大汗,保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鞑子居然先开口招降了。

    赵颂冷哼一声:“你这狗鞑子,居然还策反起我来了,还真他娘的挺自信啊?”

    他上前踹了一脚,喝道:“一点做俘虏的觉悟都没有,快报上自己的姓名,职务,部队番号!”

    鞑子扭过头,看都不看赵颂一眼。

    “不说也没关系,看你的穿着应该是镶蓝旗的吧,鞑子头总共也没几个人,不难排查,先押回基地。”赵颂一挥手,几人一起用力,将这厮拎起来,扭送回了山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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