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被迫下乡后,我摆烂吃瓜赢麻了 > 第19章 可真是会选
    江秋灵紧赶慢赶,可算是到了知青点报到了,没想到里面已经有不少人了。

    “你们几个,赶紧过来报道吧,等会让人领到大队上去,今儿回去好生歇歇。”

    都快三点了,不说他着急下班吧,这些人大包小包的腿脚慢,都知道啥时候才能走到大队?就是到了,还得收拾一番呢,农村哪有电灯,晚上不得抓瞎啊。

    江秋灵也听话,乖乖的把自己的资料递了过去。

    两边一核对,再做个登记,就完成了。

    “江秋灵?”

    “是我。”

    那人好好的看了她一眼,“去第七大队,等会儿找秦绍辉,让他带你们一块回去。”

    江秋灵看了一眼办公桌上的牌子,齐德明。

    是他没错了,便宜老爹给她找的人。

    “齐主任,第七大队咋样的啊?”

    齐德明瞥了她一眼,“放心吧,好着呢!是吧,绍辉?这个你的人啊,等会儿领回去。”

    那个叫秦绍辉的男人看了她一眼,懒洋洋道,“齐主任,你怎么净往我们大队塞人啊,我回去咋交代?”

    这年代穷,知青们不顶事儿,每年干的活还不够自己吃的,年底别人分粮,他们得欠着生产队的,一年年这么欠着,谁能喜欢?

    农村本来就穷了,还得养着他们。

    齐德明没管他,“这是公社的安排,我也没办法,再说你们大队长心里有数,你怕什么。”

    然后,接着办下一个。

    下一个是冷玉兰。

    冷玉兰进屋就在旁边观察了许久,直到看到秦绍辉的脸,眼珠子都直了,这个青年看起来虽然有点懒懒散散的,但是架不住好看。

    身材高大挺拔,脸上白白净净的,剑眉下,一双丹凤眼扫了过来,气场十足。

    红旗公社第七大队,姓秦,长得巨帅。

    是他没错了,未来的首富。

    冷玉兰倏然收回了视线,心跳的猛烈。

    重生回来,她再不要过那苦日子了!

    上辈子去了第三大队,下乡七八年,回城无望,看不起嫁下乡的泥腿子,便信了宋志明的鬼话,跟他结了婚。

    婚后才发现,宋志明光说不做,抽烟喝酒打牌看美女,就是不干活,里里外外都要她忙活,还美其名曰女同志出门好办事,其实就是个没本事的软饭男!

    结婚三十年,到她死的那天,这厮都没正经工作过。

    偏偏脾气还不小,就赖上她了,两人天天吵架,日子是一天也没有消停的。

    她操劳半生,错过了高考,错过了改革开放,错过了证交所成立,错过了房价暴涨,最后只能在食堂当帮厨,日复一日的重复着辛劳。

    时代的红利是一件没捞着,坏事那是全都赶上了!

    好不容易开挂重生,冷玉兰总算是感觉到命运的眷顾,她一定得比上辈子强。

    做生意是别想了,她是长姐,家里两个弟弟,爹妈偏心得厉害,兜里揣了五十块钱就下乡了,还是她威逼利诱撒泼才弄来的。

    且不说时机不合适,又没本钱又没货源,能做起来就有鬼了,上辈子大好的机会她都能赔本的,她就没这个脑子。

    高考也别想了,上辈子试过了,没考上。

    更别说过去那么多年,她早就忘了。

    重生后,面临下乡的苦事,冷玉兰在家着急的想来想去,倒是被她猛然想起电视新闻的富豪访谈。

    当时她只看了一眼,听得红旗公社的名字有过一阵恍惚,只记得富豪是在第七大队的,叫秦什么,长相儒雅,很有气质。

    主持人还调笑,说他当时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帅气单身汉。

    冷玉兰虽然重生了,知道未来的发展,但是她可没什么本事,与其自己蒙头瞎撞,还不如就抱紧富豪的大腿!

    于是她按照上辈子的记忆,提早赶到了红旗公社报到,没想到那么巧,报到这天就给碰上了。

    再说未来的富豪长相英俊,她怎么也不会吃亏,反正都要嫁人的,这不比宋志明好一万倍?

    因此,冷玉兰语气笃定,“我要去第七大队。”

    齐德明抬眸看了她一眼,心道这姑娘可真是会选,那么多个大队,就属第七大队位置最好,每年的产量最高。

    这可是好地方,可不就人人都想去?

    就见冷玉兰在悄悄给他塞了一张钞票。

    得,去哪儿不是去呢?

    “冷玉兰,第七大队。”

    秦绍辉起身,坐在他的前面,把人给堵住了。

    “齐主任,这就不厚道了,今天来了那么多个大队,大家分一点啊,我这儿都三个了!”

    其他大队的不说话了。

    毕竟这知青,人人都不想要,能少一个是一个。

    齐德明把钞票扔在抽屉里,“嚷嚷什么?着什么急!”

    “下一个,杨瑞燕,第五大队。”

    杨瑞燕听到名字,哀嚎一声,瞪着秦绍辉。

    就是这个男人,害她们不能分到一个大队的。

    然而秦绍辉气场太足了,杨瑞燕敢怒不敢言,又是一阵叹息。

    与此同时,第五大队的人也是一阵叹息。

    两人对视了一眼。

    杨瑞燕缩了回来,不敢吱声了,只能跟刚认识的小伙伴依依惜别,约定好等安顿下来了,一定要多走动走动,毕竟是一趟车来的也是缘分啊。

    见知青们报到得差不多了,秦绍辉起身,也不等了,省得还要给他塞人。

    他拍了拍身上的花生衣,“行,你们三个,跟我走吧。”

    三个?

    角落里走出了另一个男人。

    油头、粉面,白衬衫、西装裤,皮鞋、皮箱。

    脸上挂着一副金丝眼镜。

    每一根头发丝上似乎都写着精致、高贵、有范儿。

    他从角落里走出来,抬起手腕了眼那华丽的手表,表情有些嫌弃,语气淡淡的,“走吧。”

    江秋灵和冷玉兰被狠狠的震惊了。

    这哪儿来的逼王。

    搁这,下乡来的?

    秦绍辉看了也觉得好笑,简直英雄所见略同,给她们俩隆重介绍。

    “这也是咱们第七大队的知青,凌云鹤同志,首都来的,相互认识下吧。”

    啧,要不是这厮,他也不能走这一趟,不嫌累的。

    凌云鹤点了点头。

    彼此打过招呼,就当是认识了。

    两个女同志还有点晕乎乎的。

    凌云鹤便道,“需要口香糖吗,薄荷味的。”

    “谢谢啊。”

    江秋灵也没跟他客气,坐了一天的车,现在又确实是需要转移下注意力。

    就连秦绍辉也拿了一条,嚼在嘴里,他长得好看,身上却是乡下糙汉子的打扮,雅痞雅痞的,跟旁边精致得不行的凌云鹤形成鲜明的对比。

    就在几个人准备出发的时候,后头又追出来一个人,“等等我!我,跟你们一起。”

    秦绍辉挑眉,还有?
本文链接:https://www.tailaixsw.com/40_40824/138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