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廷睿的情报网效率很高。

    没几日,便送回了消息。

    程继铎逝世时,并不知道自己有个遗腹子。

    这个侍婢,可能当时也没发现,因此,被发卖时并没提起此事。

    若是提起,程家族长念及骨肉,恐怕不会卖她。

    而这位侍婢,后来又辗转流落到青楼。

    好几年前就已经离世了。

    如果她自己没有什么证据,那就没有人能证明,她这个孩子是程继铎的。

    那么……她手里,到底有没有证据?

    如果有,这么多年,她的孩子为何不来程家认亲?

    没有认亲,是不是说明,她临死前,并没有告诉阿狸他的身世?

    程廷睿希望没有。

    程家是个虎狼之地,在这里生存,太累。

    身心俱疲。

    他自己身为程家商号的当家,都恨不得从程家的漩涡里逃出去。

    如果那是他的弟弟,他不希望他卷进来。

    阿狸如今的生活很好,前程也很好。

    摆在他面前的,是程廷睿念念不忘却无法踏上的青云之路。

    曾经,他也如阿狸一般,喜欢读书,想要考取功名。

    却终究是被程家拖入了经商逐利之途。

    “对不起。

    你很好。

    但是,我却不想让你回到程家。

    我会护着你,祝福你,除了……

    做你的哥哥。”

    何家的库房里,已经堆满了东西。

    院子不大,库房当然也不大。

    何悠悠看着满满当当的一屋子,有些发愁。

    这里头,有赵长卿隔三差五送来的日常用品,有程廷睿送来的年礼,还有马修远从冀州送来的特产。

    林林总总,各式各样。

    都能开个杂货铺了。

    这个院子,确实小。

    暂时先凑合住着,等阿狸考完,不需要上学了,再换个大的。

    “母亲,我准备好了。”

    何悠悠转身,见阿狸穿得整整齐齐,出现在她身后。

    凤目含笑,满身风华。

    她走过去,伸手为他理了理貂裘的领子。

    阿狸身上穿着这件浅灰色的貂裘,里头衬着淡蓝色的织锦衣裳,脸上稚气已脱,看上去,就如同清风明月般的人物。

    何悠悠这么看着看着,突然愣住。

    她抬起手掌,遮住阿狸的上半边脸,歪着头打量。

    这鼻子,还有嘴唇的轮廓……

    嘶——

    程廷睿他自己都生不出来这么像的吧?

    “母亲?”

    “阿狸,我怎么觉得……你长得越来越像程当家?”

    阿狸笑道:“其实我长得像我娘。母亲,如果你要是见过我娘,便知我和她长得多像。”

    “你长得这么好看,你娘不得是天仙下凡啊?”

    “嗯,我娘她确实很美。”

    何悠悠不敢再深聊,怕又扯出他的伤心事。

    “走,我们出发吧,程当家还等着呢。”

    上次程廷睿来拜年,何悠悠睡懒觉,错过了。

    今天特意带着阿狸,过去回个礼。

    礼物什么的,都是过场。

    她知道程廷睿不缺。

    所以,这次她除了带了点东西,还带了一个更重要的东西——

    商业机会。

    一般人做梦也得不到的商业机会。

    “敏之,铁器生意你想不想参与?”

    程廷睿穿着月白色的衣衫,眼睛亮如星子。

    “铁器?京城铁器的专营权不是在齐王手里吗?你能拿到?”

    何悠悠嘿嘿一笑:“有人求到我头上,让我给齐王把把脉。年也过完了,该给齐王治治病了。我一个人精力有限,想邀请敏之,跟我一起会诊,不知你意下如何?”

    齐王的一大摊子,光开个方子还不够。

    必须里里外外地,动个大手术。

    人事,生产,设计,营销……

    方方面面都得研究,都得钻研。

    找到病根,对症下药。

    从内部清创。

    这个工作量,可就不是她一个人能完成得了的。

    她需要人手。

    最适合找人手的地方,就是程廷睿这里。

    除了他自己是个顶尖管理者,他手底下还有一批优秀的中高层管理人才可以用。

    “荣幸之至。”程廷睿笑曰。

    “敏之,你要管着程家商号,又要经营优瑞堂的生意,现在我还拉你来做这个,工作量会不会太大了?你忙得过来吗?”

    程廷睿却表情轻松:“悠悠,无论何时你需要我,我都会帮你。”

    何悠悠拍手道:“好,程当家够朋友!彼此彼此哈,你需要人帮忙的时候,也尽管找我。”

    他们两人在书房里说话时,阿狸正在惊诧于程廷睿书架上的藏书。

    他没想到,程家一个商贾之家,竟然会有这么多善本和珍本。

    “小少爷也爱看书?”

    身后一个老仆问道。

    阿狸是个十分谦逊有礼貌的少年。

    他转身,正面对着那老仆,答道:“是,老伯,我平素最喜读书。”

    老仆摸了摸胡子:“哦,我家主子也爱读书。”

    眼前仿佛模糊了片刻。

    从朦胧中看见昔日里,那清俊的男人与貌美的侍婢,相携共读的样子。

    像,太像了。

    程廷睿恰在此时走过来。

    “阿狸,喜欢这本书?若是喜欢,便拿回去看。”

    阿狸惶恐。

    他手里此时拿的这本,是个孤本。

    小心翼翼地放回去,恭敬道:“程当家,确实喜欢。不过这是孤本,需当珍藏,不敢擅动。”

    “无妨。”程廷睿亲自取下那书,递给他,“书不过是书而已,有人读,才能体现它的价值。若无人读,那和一堆废纸有什么区别?”

    阿狸双手接过:“多谢程当家。那……我可否借您这本回去抄写?”

    “抄写?”程廷睿蹙了蹙眉。

    阿狸有些慌。

    所谓孤本,价值便在一个孤字。

    若是有了抄本,那孤本便不再是孤本,价值也不是先前的价值了。

    他这个请求,着实有些唐突。

    程当家有些不悦,也是应当的。

    然而程廷睿却并没有指责什么:“你母亲说你今年春闱时准备下场?”

    “是,今年想试试。若是今年不成,那就等三年后再来一次。”

    “既如此,你当专心准备春闱。这本书,你不必亲自抄,太费心力。我会找人抄好,将抄本送去你家。”

    阿狸有些愕然:“那……就有劳程当家了。”

    “你我不必言谢。”

    阿狸:呃……那多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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