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凌墨萧从书房回到卧室的时候,看到卧室的灯还是亮的,沈冬素拖着一只包了纱布的胳膊,还在那写写画画。

    窗外寒风冽冽,月见拿一个装了棉布的木桶,隔着炭盆,给她暖脚。不时劝她:

    “先睡吧王妃,夜深了,明儿再写。”

    沈冬素才要说,就快写完了,就见厚厚的棉帘子掀走,凌墨萧进来。

    直接挥手让月见出去,然后走到沈冬素背后,把她手里的炭笔一抽,在她惊讶的注视下。

    像抱小孩一样,从后面将人抱起,轻轻地放到床上:“睡觉。”

    沈冬素想往床里面滚,结果碰到伤口,疼得哎哟一声。

    凌墨萧又心疼又无奈,将里面的被子掀起,扶她进去躺好。

    身子也脱了大衣裳躺到外面的被窝,两人静静地躺了一会,凌墨萧不露痕迹地将被子微掀,两床边缘合上,变成一床大被子。

    “我给你暖暖脚。”

    沈冬素赶紧将脚一缩:“不用了。”

    她承认,她确实会在凌墨萧睡着的时候,无意识地把脚往他身上蹭。

    可现在不是没睡着嘛,多不好意思。

    可凌墨萧不听,大手一伸,将她的小脚往怀里一送,隔着里衣,暖暖和和的。

    沈冬素只觉脸颊像一团火在烧,脚动也不敢动。

    凌墨萧察觉到她的紧张,小声问:“是想起夜吗?”

    沈冬素赶紧摇头,要是他抱自己是去起夜,那就丢脸丢大了。

    小声道:“我只是胳膊受伤而已,用不着如此。”

    凌墨萧低声道:“别的姑娘手指头受点伤,都要娇养。哪有你这样,不听军医的话,还熬夜写写画画。”

    沈冬素转过脸,看着他笑道:

    “我跟别的姑娘不一样啊!农村姑娘,才不娇气呢。”

    凌凌墨萧伸手想揽她,又怕碰到她的伤口,改为握住她的手:

    “在我这里,你可以娇气。”

    沈冬素不自觉地把头往他肩上靠了靠,轻声道:“以后再娇气,现在得抓紧时间,建设幽州城。”

    凌墨萧能感觉到小丫头对他的变化,最开始,是完全走合同。

    经商赚钱,好点子他逼一下,或者用利诱之,她才会说。

    有一种,我只是个打工人的感觉。

    等诱她成妻后,则是从打工人变成合作伙伴。

    她更大胆也更积极,不用再以利诱之,她也愿意将自己的点子说出来。

    但现在,也许小丫头自己都没感觉到,她视自己为夫君了啊!

    若心中没有视他为夫君,现在她应该在盘算着回光州吧?

    毕竟那份合同里写得一清二楚,她只是名义上的凌王妃,没有道理陪他在边关,差点丢了性命……

    思及此,凌墨萧的心砰砰地跳,终于,小丫头心里有他了。

    他侧过身,吻了吻冬素的额头,声音极轻,却极认真:

    “此生,我凌墨萧拿命来护你!”

    虽然军医说她要静养,但指挥下人做事还是没问题的。

    翌日,她让人去买一批甜菜。

    幽州百姓虽少,可在北方,只要有人烟,就有人种甜菜。

    甘蔗糖自然更容易榨取,可这年头跟岭南的交易极为艰难,连长安都没有甘蔗,更别说幽州了。

    若从岭南弄甘蔗来做白糖,那才叫天价成本,所以她选择原材料更便宜的甜菜糖和淀粉糖。

    听说她要做糖,凌墨萧只当她为了加强和异族人的交易,自然是支持的。

    只让她别累着,万事派月见和甲四去做。

    而凌墨萧则到军营召见陆云舟,挥退左右,上来就是一句:

    “陆云舟,你想死吗?”

    陆云舟:……

    我不想啊!

    扑通一声跪下:“王爷饶命!”

    待凌墨萧将事情缘由一说,陆云舟羞得差点当场自裁。

    “王爷是说,王妃早就知道属下是皇后派的探子?”

    凌墨萧点头:“莫修谨将你从江南送到幽州之时,你的身份便查明了。”

    陆云舟脸一阵红一阵白,怪不得莫修谨坚持跟他住一个院子。

    可是既然你们都知道,为什么还要对我委以重用?凌王妃还从不避我,总让我做这做哪的。

    你们可知我有多愧疚?愧疚欺骗了大鱼,愧疚凌王这般信任,而我却是个探子……

    陆云舟只觉自己像个傻子,不,应该说他们把自己当傻子看。

    幸好自从来到幽州,上线就断了,一直没收到皇后的命令,否则,他的处境就更尴尬了。

    凌墨萧才不管他怎么想的,若不是念在他是墨门子弟,于军工部确实有利。

    知道他是探子的那一刻,要么杀了,要么打到军奴中去了。

    哪里容他像现在这样自由!你还委屈上了!

    “如此,你可愿意一死?”凌墨萧再次问道。

    陆云舟这个不合格的探子,但非常合格的技术宅,小心翼翼地问:

    “王爷确定,小的死后还能活”

    凌墨萧只觉这对话很弱智,早知道让庞先生来处理了,他哪有闲功夫跟这样的笨蛋沟通?

    “换个名而已!你可以自己取个新名字。”

    陆云舟连连点头:“那陆云舟想死!以后世上再无陆云舟,只有……李念鱼。”

    凌墨萧挑挑眉,这名字取得,有够难听的。

    “李念鱼听令,从今日起,你是凌王府工匠,万事听王妃安排。”

    当陆云舟挎着一个小布包来王府时,沈冬素正在指挥厨房磨甜菜根。

    一见到他就急道:“快,好几样工具等着你做呢!”

    反应过来又问:“你现在叫什么?”

    陆云舟扯扯嘴角,感觉自己被这两口子玩弄于股掌之中了。

    皇后到底为啥到现在还觉得,凌王妃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农女?

    也不想想,你从高贵的皇后变成冷宫废后,就是这个农女的功劳啊!

    想到之前凌王妃看到他,神色丝毫未变,对他与对旁人无异。谁能想到,那时她就知道自己是个探子了啊!

    如此不动声色的心性,普通女子可做不到。

    沉声回道:“属下,李念鱼。”

    沈冬素笑道:“这名字不错,我大表哥叫余大鱼,你叫李念鱼,不愧是师兄弟。”

    李念鱼满脸尴尬,随口取的名字,真是随口取的。

    又觉心中很是憋屈,从此,我便由军工部做军械,变成王府做厨具的了?

    不过凌王答应他,他可推荐墨门子弟来幽州,所以,即便是做厨具,他也认了!

    做糖的工具简单,用不上李念鱼,他只是根据沈冬素的要求,画出模具,让工匠做就行了。

    他要做的,是和凌王妃一起,改良烟花。

    一听王妃要做烟花,李念鱼有点无奈,虽然他不知道沈冬素是怎么受伤的。

    但之前王爷率军主动攻击鞑子的事,他是知道的。

    亲卫队死伤过半,伤兵营全是躺着的王府亲卫,他也是知道的。

    而咱们这王妃,伤还没好呢,先想的是厨具,又想的是玩具。

    他先呈上沈冬素上次要的手弩,果然小巧精致,配的弩箭只有手指大小。

    沈冬素戴上一试,太沉了,手腕都抬不起来。

    并且一次只能放一支箭,射完一支再换箭,太浪费时间。

    她给出改良意见,连发式的弩,要再小点轻点。

    连发式的弩,这就让李念鱼为难了,军中连发式的弩枪,都极大,又重,普通士兵都抬不起来。

    这么小还连发,做玩具还行,杀伤力肯定是不行的。

    沈冬素便和他一起研究弩的设计,她不懂武器,但她能抄作业嘛。

    便将她看过的十连弩枪的样式说一说,她不懂行,李念鱼懂啊!

    她一句话,便如拨云散雾一样,给了李念鱼诸多思路,可惜人手不足,现在只想同门师兄弟赶紧过来,好帮他一起研究。

    凌王妃又要连发弩,又要烟花。

    李念鱼在王府忙得一天就睡三个时辰,成天在他自己的工作间研究。

    不过他糊弄地做好一些烟花后,凌王妃拿到户外放了之后,很不满意。

    让人准备了琉璜、硝石、木炭和铁屑,还有才熬出来的第一锅糖,经过凌王妃的手,那糖变得白如雪。

    这在长安可是贵比黄金的糖霜啊!凌王妃竟然将它放到做烟花的材料中!

    这一斤糖要是拿去跟异族换东西,能换不少毛皮草药呢!

    开始李念鱼只当是凌王妃任性,但甲四却很重视,对王妃是有求必应。

    待王妃亲手调配的烟花方子,塞到李念鱼削制出来的竹筒中,再拿到户外燃放。

    开始李念鱼不甚在意,不知道王妃为什么非让他来看烟花,还是大白天放。

    他正在做连发弩呢!那弩做出来,他能名垂千古!

    等他看到凌王也来了的时候,便觉得事情不对劲,真是放个烟花?

    然后就见甲四将那些竹筒放到提前挖的大洞里,大洞里还放了一头猪、一只羊。

    长长的引线燃烧之后,一声惊天巨响,如旱地惊雷一般。

    震的在场之人都以为是地动了,然后就听到猪嚎羊叫,极为凄惨。

    甲四把猪羊拖出洞一看,都炸全身血肉模糊,铁屑深深地刺入皮肉之中。

    对于这一结果,所有人都看的惊呆住,这是烟花?你管这叫烟花?

    只有凌王妃一点也不满意:“竟然连猪羊都炸不死!”

    火药果然不是那么容易做出来的!这么大分量,炸不死一头猪一只羊,怎么炸死鞑子?

    甲四冷静地道:“若两军交战之时,投入敌军之中,惊了敌人的马,也有大用。”

    凌王妃冷声道:“我要的才不是惊马这点作用!”

    同时对凌王说:“王爷,这就是我送你的另一份礼物,只是目前还在雏形之中。”

    “等李念鱼再研发一段时间,此物便可助王爷杀鞑子。”

    李念鱼:……我能说我不行吗?

    当然不能说!并且,他刚刚还满脑子想的是弩枪,但现在,只剩下这烟花。

    如此大的破坏力,如此惊人的杀伤力!太诱人了!

    任何一个墨门子弟看了,都走不动路了!

    所以李念鱼提出一个要求,那就是尽快接他的师兄弟来幽州。

    凌墨萧同意了,派人送出他的亲笔信,力求在过年前将接来一批墨门子弟。

    是的,又快过年了,眨眼到了冬月。

    也许全天下的人都认为,凌王妃这一年政绩不俗,她来幽州,幽州全方面的发展都迈上一个新台阶。

    甚至由之前的只能坚守,到今年凌王主动出击,取得大捷。

    只有沈冬素自己觉得,今年算是白干了!

    不管她之前多努力,就她自己差点死在鞑子,亲卫队死伤过半,小盼哥生死不明。

    就这一点,她这一年都算白干了!

    从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应该一来幽州,就全身心地发展武器,将幽州建成一座铁城的。

    去北疆腹地的异族商人,已经回来几拨,依旧没有查到莫修谨的消息。

    沈冬素的心里沉甸甸的,因为她觉得凭小盼哥的聪明才智,若还活着,肯定能想到办法送信。

    一直没有消息,要么就是他不得自由,连一丁点消息都传不出来,要么就是,他已经死了。

    想到后一点,沈冬素即愧疚又难过,如果三姨母和阿沅姐知道,肯定会伤心欲绝的!

    要说最近唯一能宽慰她的事,那就是冬月初,光州送来了一批物资。

    除了刘管家以沈爷爷的名义,送的粮食等物资之外,她还收到家人送的生辰礼物。

    大箱子贴了名字,有给大哥的一大箱,还有给小盼哥的一大箱。

    她和沈林钟都眼眶红红的,沈林钟将小盼哥的那一箱搬到他的房间,小声说,等他回来自己拆。

    沈冬素的箱子里,有三个姨母各种的一身棉衣、棉鞋,有大麦姐织的围巾帽子,大莲做的袜子和里衣。

    小满做的香囊和手帕,丁芸做的一件流光泛彩的大氅,看来贾大厨今年也挣了不少银子。

    蒋氏也做了一身衣裳,不过针脚极粗,也没绣花样,明显没怎么用心。

    她懂蒋氏的心理,肯定是想着,沈冬素都当王妃了,自然有一堆绣娘做衣裳,怎么可能还穿她做的衣裳!

    但蒋氏给沈林钟,若不给她做,又怕家人说,所以敷衍地做一套。

    沈冬素一点也不觉得难过,她跟蒋氏没有母女缘,这一点刚穿越来的时候她就知道。

    沈爷爷给的礼物最奇特,是一根狼牙挂饰,说是狼王的牙,能保平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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