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后,我把同学给卖了 > 第133章 姐姐妹妹
    宁煜讲着讲着,就觉得这里是真的好,他都想搬过来住了。

    十一层的高度,既能看风景,而且私密性又好。

    不像是住在将军楼里,隔壁家的二楼都能看到自家的院子里。有些时候,他都跟孙老头隔着院子对视聊天。

    “这房子可真好,宁总,您下面要不要打通,这楼是框架结构,中间的墙不是承重墙,直接砸掉就行。”

    宁煜想了想,摇头说道:“还是算了吧,各装各的!”

    毕竟宁萧也是大姑娘了,该有自己的一些私人空间。

    如果一开始就是这个打算,他就直接买个200多的大平层了。

    给了老张一个月的工期,剩下再晾晒一个月,春节前就可以搬进来。

    宁煜以前就是跟房子打交道的,知道甲醛这个东西,释放起来是一个相当缓慢的过程,主要来源于材料和工艺。

    只要是施工过程中规避了主要甲醛产生源,那基本上可以装完即住。

    否则你就算是晾晒上一年,甲醛该有还是有。

    忙活完,已经是六点多了,宁萧已经打了两次电话。

    她着急要看林璎珞。

    看着副驾驶上的两条苏烟,宁煜有些好笑。

    老张这是从自己身上挣钱,又给自己送礼啊!这人情世故玩的挺明白!

    刚才通过聊天,他也知道了老张现在领着从老家出来的十几个人,一次可以干两三个工地。

    看到宁萧从锦程教育走出来,他便把烟随手扔到了后座底下。

    “我不开车了,坐你的!”

    宁萧拉开车门,直接坐在了副驾驶上。

    “这个,林璎珞喜欢什么东西?布娃娃还是机器人?还是好看的衣服?”

    宁煜笑道:“什么都不用买。”

    她现在比你都有钱,人家账户里趴着200多万,你现在不过就是我给你的30来万。

    “这第一次见面,空手总是不好的!”

    “那就买个布娃娃吧,她喜欢毛绒玩具。前段时间逛商场的时候,她就挑了一个绒毛兔子。”

    半个小时后,宁萧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地方。

    “这是别墅?没想到你小子买了个这样的地方安置人家小姑娘。”

    “呵呵,什么别墅,都是些老旧的民房。不过这房子升值空间要大很多。家里有狗,你别让它吓着。”

    五个月大的小黑,身形已经能够赶上大狗了,一身皮毛油光水滑的。叫起来很唬人!

    不等宁煜打开门,小黑就已经在里面摇头晃脑准备迎接他了。

    但是看到宁萧,它歪着头挡在了前面。

    宁煜拍了它一巴掌,“小黑,这是我姐姐,自己人。”

    小黑似乎听懂了一般,跑到宁萧跟前嗅了嗅,摇着尾巴转圈。

    宁萧笑道:“这狗可真黑!怎么看着像是偷袈裟的黑熊精啊,真可爱!你叫小黑是吧,姐姐下次给你带好吃的。”

    宁煜有些无语,你一来直接让它变成我的兄弟了。

    林璎珞穿着围裙跑出来,手里还拿着一个铲子。

    她的头发简单地梳着一个马尾,刘海也特意剪到齐眉的地方,看上去乖巧很多。

    以前她的刘海很长,朝两边分着,有些女性化,此刻就显得很幼龄。

    看着林璎珞有些发呆的样子,宁煜心中有些好笑,演的还挺像。

    以前两人不仅认识,关系还属于特好的那种。

    刚开始是宁煜没时间去看宁萧,就打发林璎珞去看她,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很好要的闺蜜。

    “这是我姐姐,以后你也可以当成自己的姐姐!”

    虽然知道怎么一回事,但宁煜还是要配合着对方演完这场戏。

    “姐姐!”

    林璎珞跑上来就抱住了宁萧。

    宁萧虽然有些迷糊,但还是轻轻地拍着她后背说道:“好孩子,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两人的关系升温的极快,在厨房里待了一会,已经能窃窃私语了。

    宁煜也露出了慈父般的微笑。

    家和万事兴啊!

    当天晚上,宁萧在将军楼住下了,就跟林璎珞一个屋子。

    宁煜为了营造一个自己不经常回来的样子,只好来到了江大宿舍。

    现在想想,自己还没有在宿舍里留过宿。

    宿舍最大的用处,好像就是用来睡午觉的。

    “兄弟们,我回来了。”

    “老三,你跑到哪里去了,如果我没记错,你这一周都没来上课吧!”

    老二周良汉咕噜一下爬起来,惊喜地喊道。

    “是呀,你要是再不出现,我们哥仨就去公安局给你报个失踪人口。”

    郝仁也摘下耳机,回头说道。

    宁煜拍了一下他的头,“你小子还是没学会怎么说话,把烟分一下。”

    宁煜扔到桌子上一条苏烟。

    老大老二瞬间就从自己的床上爬起来,

    一条烟十盒,三人不好分,又还给了宁煜一盒。

    瞬间,屋里四杆大烟枪就燃起来了。

    老大吴刚呲着大牙说道:“老三够意思啊,回来还不忘给咱们带好烟。这样,咱们也要回请一下。

    我去买酒,老二,你去外面整两个小菜,老四,你去小超市买几副扑克牌,再整点鸡爪子花生米,咱们搞个通宵。”

    “搞起搞起!”

    三人瞬间就跑的干干净净。

    江南大学的学习氛围挺浓,学生出去通宵上网玩游戏的并不多,而晚上关起门来通宵打扑克的不少。

    别误会,这是真的打扑克!

    这基本上是最廉价,最益智的小游戏,只要是男生,基本上没有不喜欢的。

    没有地域限制,没有年龄限制。

    抓到一手好牌,重重摔在桌子上的那一刻,仿佛拥有了全世界。

    这种乐趣像是拥有了某种权力,让人迷恋。

    如果说有男人说自己不喜欢打牌,那只能说他不喜欢融入打牌的那群人,跟这些人不同频而已。

    宁煜的前世今生就打了不少扑克牌,以前在工地当包工头的时候,没个屁事,几乎天天打。

    一副扑克牌,谁手里有什么牌,只要打出几轮,他都能算的死死的。

    以前的那些工友们,打着打着,到最后都不跟他玩了。

    希望舍友们别输不起就行。

    宁煜没事,就坐在郝仁的电脑前,接着玩他正在挂机的游戏。

    这是一个在江城市各大学间流行的传奇私服。

    上辈子他也玩过一段时间,当初很痴迷那种挖肉、挖矿,然后卖了换金币的脑残玩法。

    现在郝仁的号就光着身子在僵尸洞挖矿!

    身边一个电僵尸,滋滋地放电,郝仁一边自动加血一边继续挖。

    旁边那个白色名字的小骷髅上去砍几斧头,就被电死。

    然后又被召唤出来继续看,又被电死,陷入了某种奇怪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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