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后,我把同学给卖了 > 第36章 买条恶犬
    “爸爸?”

    林璎珞坐在小电驴后座上,就开始拿手指捅他得腰。

    宁煜笑道:“我可没说,这是你老师先入为主了。看来以后我去接你,还要打扮一下,我去买个假胡子沾上怎么样?”

    “你当我爸爸有瘾么?”

    “呃,那倒是没有!你老师让我带着你多跟同龄人玩玩,你说咱们是去儿童乐园还是去酒吧喝酒?”

    “我现在还不能喝酒,正在长脑子的年龄,喝了酒容易变傻!”

    “那就去儿童乐园,等我那天不忙了,我带你去骑旋转木马!”

    “好,我很喜欢坐旋转木马!以前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去连着坐一下午。”

    “看来你老师的眼光很准,我说你以后能不能在学校表现的正常一些。跟同学们说说话,做做游戏,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小孩,这很难么?”

    “行吧,为了让老师放心,让你安心,我就伪装一下。”

    听到林璎珞这么说,宁煜也有些感叹。

    “我们都在伪装啊,刚才在宿舍,还讨论着黄段子,见到了美女学姐,还故意把脖子转过来看,还要配合他们分析班级中那个女生最漂亮。”

    哼!

    林璎珞冷笑一声。

    来到校门口的小吃一条街,宁煜打电话问了一下吃饭地点,就直接带着林璎珞过来了。

    每个学校都有一条全是卖吃食的街道,这是为了让学生们吃厌了学校食堂,出来打野食的地方。

    因为服务的是大部分是学生,所以这条街道上的店家还是比较有良心的。

    虽然说不上多么干净,但至少也不会让人变成喷射战士。

    宁煜到的时候,菜已经点上,土豆丝、笋炒肉、辣炒花蛤、西红柿鸡蛋汤。小桌边放着一包打开的啤酒。

    三菜一汤,非常实惠!

    “老三,就等你了,来来,先自罚三杯!哎呦,这就是表妹啊!拿菜单来,看表妹喜欢吃什么,自己点!”

    林璎珞从宁煜身后站出来,让三人瞪大了眼睛,吴刚的话也有了一个大的转折。

    周良汉手中的烟头也瞬间掐灭,同时还用手使劲扇着烟味。

    林璎珞看了一眼宁煜,然后拿了个板凳在他旁边乖巧地坐好。

    “你们好,我叫林璎珞,在江城实验中学上学。”

    “老三,我太嫉妒你了,我怎么就没有这么可爱的表妹。”

    几个牲口都大声抱怨着。

    “来来来,酒都倒满,今天是我们第一次聚会,希望我们未来四年,我们亲如兄弟。”

    吴刚作为老大,端起酒杯说道。

    郝仁拆台道:“怎么,老大是想让我们毕业的时候打一架,反目成仇?你应该说我们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兄弟。”

    “看把你能的,小嘴嘚吧嘚嘚吧嘚!”

    “干杯,干杯!”

    三人都是青涩学生,没有学会酒桌上的那一套,喝起来都没有太多的数。

    两瓶啤酒下去,吴刚和郝仁都出现了一些醉态。

    周良汉脸色本来就透着红色,目前看着还算是正常。

    宁煜制止了吴刚的开瓶,对着周良汉说道:“今天就喝这么多,明天还要军训,别耽误了。想喝酒来日方长,以后有的是机会。”

    周良汉点点头说道:“确实,他们两个也差不多了,昨天一人一瓶走路都发飘。”

    “老二,你这话我就不愿意听,酒量就是练出来的,不喝怎么能练出来。哥哥给你吹一瓶你看看!”

    宁煜趁着两人争夺酒瓶的功夫,就跑到柜台把餐钱给结了。

    主要是林璎珞一点也不客气,让她点菜,她直接要了一个盐焗海虾,一个辣炒海兔,这两个菜比其他四个菜加起来都要贵。

    果然,带有海虾这个词就不简单。这顿饭一共花了200多。

    要是让个普通家庭的学生承担,估计要心疼好几天睡不着觉。

    将老大老四交给老二牵着,宁煜也没有回学校,而是直接回家。

    明天九点才开全体师生大会,他还有足够的时间睡个懒觉。

    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第二天七点的时候,林璎珞就过来敲门,喊他吃饭。

    “这么早,着什么急?”

    “我要上学去了,怕你睡过头,还是提前喊醒你,早饭我给你放在锅里了。”

    宁煜说道:“要不要我骑电动车送你?”

    “还是算了吧!七点半到校,我现在走过去时间还有宽裕,等到你吃完饭,我就要迟到了。”

    “那好,你自己小心, 过马路走人行道,看着车!”

    “你还真把我当小孩了,家里的家务都是我做,早饭也给你做好了!不知道谁是小孩?”

    宁煜躺在床上想了一下自己今天有没有必须要做的事情。

    思来想去,必须要做的事就是接林璎珞,那时候军训应该散了吧!

    其实就算是没散,他偷偷遛出来半个小时就能够把她接回来,影响不大。

    还有给老宁找的那个门头房,也要尽快收拾一番,好让老宁和老萧早点过来。

    他拿出电话,给宁立志打了个电话,说了一下情况,让他们尽快把家里的产业清算一下出手。这边已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早饭是简单的牛奶燕麦粥,两片面包上放了两个溏心蛋。

    看着用不锈钢盆子装的牛奶泡燕麦,宁煜就知道这是林璎珞故意的。

    这卖相已经脱离了人类食物的范畴,有点像是狗食。

    想到狗,宁煜觉得这家里应该养一条狗。

    他以后可能会经常住校,家里只有林璎珞一个人。再养一条狗就是非常有必要的。

    最起码有点动静,狗就会叫唤,林璎珞虽然不害怕,但也多了一个心理准备。

    想到这里他看了眼时间,才七点半。还有时间到早市买一条恶犬回来。

    到了早市,在街头一角有一处专门卖狗的地方。

    他也不看品种,随手就买了一条中华田园犬,花了20元。

    看家护院当然要选这种,皮实好养,领土意识极强,警惕性也高。

    土狗两个月大,叫起来奶声奶气的,林璎珞应该会很喜欢。

    宁煜把它放在车筐里,它也不害怕,支起两条腿朝着他喊了一路。

    回到家,宁煜就把自己刚用过的不锈钢盆给它用了。

    同样是用牛奶泡的燕麦,这家伙吃的比自己香,整个头都要拱在盆子里,这要是没有人在旁边看着,估计能溺死,享年两个月。

    吃饱喝足,这小家伙也不朝着宁煜喊了,东看看西看看,然后就转着圈撒尿。

    宁煜一直逗弄到8点半,才骑着电动车缓缓向学校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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