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天下诡医 > 第6章 毒术
    “老李哥,别人做不到的事,我能做到,别人解决不了的事情,我能帮你解决,不就是不孕不育嘛,分分钟的事情。”

    林昭仿佛化身雨化田,满脸傲然之色。

    为了彻底让李红春相信,他决定抛砖引玉:“不孕不育是不是治好了,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看出来的,这样吧,我先给你治疗一下三高来证明我有没有这个能力好了。”

    “好,那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真有那个本事。”

    李红春性格本就比较直爽,也想看看林昭到底是什么成色,满口答应下来。

    “老李哥你趴到沙发上,我给你针灸一下。”

    林昭笑眯眯的指了指沙发。

    李红春又不是大美女,还是个大胖子,他自然没兴趣拿他练习推拿按摩。

    索性就拿他练练针灸术好了。

    李红春中西医都尝试过,对针灸自然不会陌生。

    正所谓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

    林昭一下针,他就知道,这小子绝对是个针灸高手。

    林昭装模作样的针灸了半天,“累”的额头都冒汗了,才拍了拍李红春的后背:“老李哥,去医院做个检查吧,看看你的三高好了没有。”

    李红春惬意的伸了个懒腰,惊奇的竖起大拇指:“我感觉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不管三高治没治好,兄弟,你这医术绝对是这个。”

    “呵呵,光感觉没用,你最好还是先去医院做个检查吧。”

    李红春感觉再好,也没有医院的检查报告有说服力,所以林昭建议他先去医院做个检查再说。

    李红春其实已经相信了他医术不错,可十几年来,他遭受过太多次打击了,早就已经心灰意冷。

    可林昭的表现,让他死寂的心又隐隐生出了一丝期待。

    哪怕只有一丝机会,他也不想错过。

    所以他走了,去医院做检查。

    林昭看了下时间,已经中午十一点了。

    索性出门找了家牛肉拉面馆吃面。

    因为诡之书,他已经偿还了大部分债务。

    挣钱,对他来说也不再是什么难题。

    那种巨大的压力陡然消失,让他感到浑身上下都轻松无比。

    他决定奢侈一回,好好庆祝一下。

    破天荒的点了一大份儿凉拌牛肉和一大碗拉面。

    吃面不吃蒜,味道少一半。

    林昭要了一头蒜,吃片牛肉吃口面,再就一小口蒜。

    那滋味,别提多美了,让他胃口大开,把面汤都喝干净了,才意犹未尽的结账回家。

    洗了把脸,对着镜子照了照,发现脸上的淤青基本上已经看不出来了。

    身上的伤势也消失无踪,就跟昨天没挨过打似的。

    这让他若有所思。

    自己的恢复能力似乎变强了不少。

    他感觉,诡之书带给他的,应该不仅仅只是夜视能力和恢复能力。

    一定还有别的他暂时还没有发现的变化,在等着他去挖掘。

    心情大好的他美滋滋的哼着小曲,往床上一躺,舒坦的睡起午觉来。

    可才刚睡着,就被急促的敲门声吵醒。

    林昭揉着惺忪的水眼,满腹怨气的大骂着:“哪个王八蛋大中午的跑来扰人清梦。”

    打开房门,见门外站着脸色有些尴尬的李红春。

    林昭也挺尴尬的,但他脸皮厚,立马笑容满面的招呼道:“老李哥你来了啊,赶紧进来,怎么样?检查结果是不是出来了?”

    “出来了出来了,检查报告显示,我的血糖血压和血脂全都恢复了正常人水平。”

    李红春激动的老脸通红,心悦诚服的赞道:“林老弟,你的医术真神了。”

    “呵呵,神医不敢当,只要不是绝症,一般的病在我手里都是手拿把掐的事儿。”

    林昭看似谦虚,实则在凡尔赛。

    不过,他确实有凡尔赛的资本。

    因为,绝症他也不是不能治。

    只不过,他很明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

    所以,除非必要,他是不会轻易帮人治绝症的。

    “那林兄弟,你看,我这不孕不育症……”

    李红春忐忑不安的搓着手,用满怀期翼的目光看着他。

    “当然没问题,不过,老李哥,你也知道我现在的情况,啊,欠了一屁股的债……”

    话不用说完,李红春自然明白他的用意,连忙表示:“多少钱兄弟你说个数,只要能让我要上孩子,哪怕是砸锅卖铁我也给。”

    听他这么一说,林昭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

    总不能为了赚钱,逼的人家倾家荡产吧?

    略一思忖,他就做出了决定:“这样吧老李哥,咱哥两也算投缘,病,我给你治,钱,你量力而为,多少是个意思就行。”

    “兄弟,啥都不说了,只要你能治好我的病,我给你一百万,你看行不行?”

    李红春感动的眼睛都红了。

    “啊?”

    这下子反倒把林昭给整不会了。

    “老李哥,你不是说你的公司,房子,车子,商铺全都卖了吗?还哪来的一百万啊?”

    “我是没钱,可我家老头儿有啊,我老头儿手里有三家上市集团,他就我这么一个儿子,最大的心愿就是我能为李家早点开枝散叶,增丁添口。”

    说到这里,李红春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你也知道,男人嘛,都是要面子的,不孕不育这事儿好说不好听啊。

    我就没好意思告诉我家老头儿,想着偷偷治好了不就完事儿了。

    可没想到看了好多家医院都没治好,老头子又整天打电话唠叨。

    我本就心情不好,被唠叨烦了,就负气说我要做丁克,这辈子都不要孩子。

    气的老头儿大发雷霆,直接跟我断绝了父子关系。

    哎!我也知道自己不对,几次想道歉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总不能说,老头儿,不是我不想生,是我生不了吧?

    我不能生,和我不愿意生那是两个概念。

    我不愿意生,我家老头再生气,多少还能有个念想。

    可我不能生,老头子根本就接受不了这个打击。

    兄弟,你要是真治好了我,我家老头的期待值拉的这么满,那还不是我要啥给啥啊。”

    林昭无语凝噎。

    亏了他还可怜人家穷呢。

    感情人家是超级富二代。

    “老李哥,躺下,我这就给你治疗。”

    为了一百万,林昭按摩推拿和针灸术是轮流上场。

    “尽心尽力”的忙乎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汗流浃背的表示已经搞定了。

    诡之书再次翻开第一页,收录李红春的病例。

    他也获得了10点诡医点和大师级毒术的奖励。

    林昭这才明白,《诡之书》不是每页只能收录一份病例。

    而是分男女,第一页收录男性病例,第二页收录女性病例。

    他很好奇,那第三页是干什么的?

    难道是用来收录阴阳人的?

    “兄弟,哥相信你的医术,也很想现在就给你诊金,可我现在手头儿……”

    李红春搓着手,表情极为尴尬。

    “老李哥,不急,等嫂子怀上以后,你再给我诊金也不迟。”

    林昭极为大度的表示理解。

    换了是他,也不可能在不确定能不能怀上孩子的情况下就给钱。

    再说,他老婆不怀上孩子,他也没法跟爹开口要钱啊。

    “啥都不说了,以后你就是我亲兄弟,你放心,哥不是那种不讲究的人,只要你嫂子这边一怀上,我就立马跟我家老头要钱给你转过来。”

    李红春拍着他的肩膀保证。

    “我信得过你的人品。”

    林昭还真不怕人赖账,谁要是敢赖他的账,保证会后悔终身。

    送走迫不及待回家造娃的李红春,林昭兴致勃勃的研究起毒术来。

    说是毒术,其实依然属于治病救人的范畴,主打的就是用虎狼之药,以毒攻毒。

    毒术可救人,也可杀人。

    还是杀人于无形,连法医都检测不出来的那种。

    他是个遵纪守法的人,若非必要,并不打算动用毒术害人。

    可这玩意就像核武,我可以不用,但不能没有。

    所以,他对毒术极感兴趣。

    当然,现在是法治社会。

    他主要研究的方向,还是那种毒性不足以致命,却能把人折磨的欲仙欲死的整人毒药上面。

    比如痒痒粉,只要皮肤接触到或者口鼻吸入,就让人痒的抓心挠肺,却又不会危及生命。

    再比如哭死人,只要中招,就会不受控制的痛哭流涕,想停都停不下来。

    还有笑不停、动不了、僵尸散、气死鬼……

    这些整人毒药,都有一定的时限性。

    多则个小时,少则几分钟,药性就会失效。

    主打的就是折磨人!

    林昭兴奋坏了。这些整人毒药看似没啥杀伤力,但却是法治社会下最好的自保药物。

    就算不用来整人,用来防身也是好的啊!

    那还说啥,直接走起!

    林昭立马动身去采购原材料和炼药器皿。

    并不是只有六月天说变就变。

    十一月的天同样很任性。

    林昭刚采购完,就下起了雨加雪。

    气温急转直下,从零上十几度直接降到了零度。

    林昭冻的直哆嗦,连忙骑上小电驴抄近路往家赶。

    可他忘了那条近路是一截土路。

    大晴天走这路没问题。

    可一旦下雨,就会变得泥泞不堪。

    当小电驴陷入泥中彻底熄火时,林昭后悔都晚了。

    只能推着电驴,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家挪。

    就在他好不容易出了烂泥路,正准备清理一下车轱辘和脚上的泥泞时。

    喵呜!

    旁边的垃圾堆里,传来一声微弱的猫叫声。

    林昭闻声看去。

    只见一只浑身脏兮兮的小奶猫,正在拼命的往垃圾堆上面爬。

    可它实在太小了,连路都走不稳呢,根本就爬上上去。

    即便偶尔爬上去一点,也会很快就摔下来。

    可它却不管不顾,打个滚站起来,继续往上爬。

    仿佛,上面有什么它无法割舍的存在似的……

    林昭不知道垃圾堆上有什么在吸引它。

    可那小奶猫可怜的模样,瞬间击中了他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幼时的记忆大多都已经模糊。

    可唯有一幕让他刻骨铭心,永世难忘。

    父母离婚后,他的抚养权最初在父亲手里。

    那年他才三岁,狠毒的后妈趁父亲不在家,把他丢到了荒郊野外。

    那天,下着很大的雪。

    他又冷又饿,冻的瑟瑟发抖。

    他不想被全世界遗弃,也不想就这样被活活冻死。

    他顶着鹅毛大雪,朝着自认为家的方向走去。

    鞋子被雪水湿透,手脚都被冻没有了任何知觉。

    可他就如眼前的小奶猫一样,一次次跌倒,一次次顽强的爬起来,不停向前走,向前走……

    却不知,他根本就走错了方向。

    也是他命不该绝,在他实在撑不住即将失去知觉的那一刻,看到了一个穿着大红袄的小女孩……

    等他再次醒来时,已经是在医院里了。

    可笑的是,没有人相信他的话。

    都认为他是因为讨厌后妈才离家出走的。

    唯有奶奶相信他,抱着他大哭一场后,就要走了他的监护权,把他带回了乡下。

    从此,他就再也没有进过那个令他感到恶心的“家”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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