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灵界漩涡 > 第68章 为什么还是记不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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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老头子和小白一起离开了。chuncui

    空旷的房间里只有林明轩和幽灵两个人。

    林明轩头疼的厉害,豆大的汗珠顺着额头流下来。

    “幽灵,你到底给我吃了什么?”

    “不是‘吃’。”幽灵的声音冷静而沉稳,“我把一个高阶修士的元神核心融进主人的元神核心里了。”

    “幽灵……你这是……!”林明轩突然没了力气,“算了,我也没有这个资格说你。”

    “主人……他……早就已经。”幽灵缓缓说道,“他的元神核心一直保存着。”

    “头……疼……疼……”林明轩喘着气,已经疼到说不出完整的句子了。

    “主人,你的元神层次太低,承受不住是正常的。”幽灵已经重新化为人形,坐在床边。

    “你……你……幽灵……”林明轩拼命忍着疼痛,想要把话说完,可脑袋就像快要一样,只能勉强发声。

    “主人,我不会害你的。”幽灵看着林明轩,眼神中充满了深邃。

    林明轩已经彻底昏死过去。

    空旷的房间内,一点幽蓝的光芒闪烁着。

    “主人,为什么你还是记不起我?”

    两天后,林明轩的事情已经举族皆知了。

    随便找个地方,都有正在谈论林明轩的族人。

    “你知道吗?前两天弄得全族警戒的那个突破的人,好像只是在突破化骨境而已!”

    “你的消息太不灵通了!我早就已经知道了。那个小孩就是大长老说的那个林明轩,前几天在擂台上战胜高四重修士的那个。据说,他才只有九岁!”

    “这怎么可能?十岁之前没有人可以突破化骨境!”

    “但人家就是这么做到了啊!我们就只能羡慕了!”

    “胡说!要是他真的在九岁就突破了化骨境,族中怎么可能到现在都没有开庆祝会?当年林志远十二岁突破化骨,族里都庆祝了!”

    “据说,他突破的时候受了伤,现在还在调养。”

    “我就说啊!九岁怎么可能突破到化骨境嘛!我敢打赌,他的境界肯定会掉下来!”

    “我想也是。不过,他既然能引来这么庞大的晋阶异象,估计不会比林志远差,十二岁之前,他肯定能晋阶。”

    “那可不一定!这么恐怖的晋阶异象,他能活下来就是万幸,说不定现在啊,连根基都已经毁了。”

    “你可别因为自己做不到就说别人做不到啊!我觉得他不会比林志远差!”

    ……

    两人争论的焦点其实也正是族中年轻一辈争论的焦点。

    族中真正认为林明轩已经突破化骨的人少之又少,除了族长和几个排在前面的重要长老之外,大概就只有林曌天和幽灵、小白知道这件事了。大多数人都是在林明轩是否强于林志远的问题上争论不休。

    一部分人认为,林明轩在这么低的境界引来这么恐怖的异象,一定会被异象反噬,以后说不定连修炼的机会都没有了,怎么可能比得过林志远?

    另一部分人认为,这个家伙既然能引来这么庞大的异象,说明他的天赋绝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这一次突破失败只会变成他的垫脚石,而不是绊脚石。

    但事实上,只有极少部分人知道,林明轩根本没有失败,他的境界稳稳地落在化骨境第二重的巅峰。

    其实,如果亚摩没那么贪心,多给林明轩留一点灵气,林明轩现在估计已经在化骨境第三重天了。

    不过这些,林明轩都不清楚。

    他现在正安安静静地睡在精致的大床上,一动不动。

    要说族中哪一个人最不看好林明轩,那非林志远莫属。

    与其说是不看好林明轩,还不如说是不愿意相信。

    在林明轩之前,林族第一天才当之无愧是林志远。

    假如林明轩真的可以在十二岁之前突破化骨境,那么,受到影响最大的一定是林志远。

    而且,林志远平时无比高傲,族中十五岁之前突破化骨境的人,没有一个愿意与林志远结交。

    在那些人看来,十二岁十三岁十四岁都没有什么区别,但林志远觉得,足足相差一岁,怎么能忽视。

    当然,林志远的想法其实没有错。

    修士早期,等级差距不明显,差一天都是差,何况是一年。

    修士在低阶的时候,彼此之间的差距并不大;但到了后期,哪怕是同阶之间,都可能存在着天壤之别。

    关于灵界漩涡: 如果要比惨,林明轩当属修士界第一美强惨。爹不疼娘不爱,连所在的宗派都是修士界第一人憎狗嫌。没关系,宗派招人嫌,那就换个不招人嫌的宗派;爹不疼娘不爱,那就收一干忠心小弟,要那爹娘何用?只不过,事情好像渐渐偏离了林明轩的预想。等他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他已经成了所有人里修为最低的那一个。仆人仆人打不过,尸奴尸奴打不过,就连养的宠物狗都打不过。林明轩的存在好像仅仅只是为了证明他们对职业的尊重。“这尼玛到底谁听谁的啊!”林明轩崩溃大喊。“当然都听你的啊!”一众小弟认真地回答。“那我想……”“不行!”得!这老大让给你们算了!……故事节奏偏慢,作者还有个喜欢埋长~~~伏笔的习惯,所以需要一点耐心。不过作者保证,当故事进入正轨之后可读性会大大提高。第一次写文,很多地方并不符合网络文学的快节奏、高爽度、高饱和度等要素,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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