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地表最白炮灰 > 第4章 宝二爷小试牛刀 幼紫妍情定终生
    外传 紫妍传

    话说开皇二十年(括号 公元600年,正篇十年前 反括号)左右某晚,月黑风高,伸手难见五指。一队车马数十人在山间疾行,后面有队十余骑的官兵骑马追赶。

    眼见两者越离越近,领头的兵头大喝:“余孽休走!”

    说着拔刀出鞘,正要大开杀戒。前面车队虽然人多,但都是老弱妇孺,并且手无寸铁,显然没有还击之力,只得任人宰割。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官兵的屠刀就要砍到车队众人的当口,旁边草丛一阵晃动,呼啦啦凭空钻出上百号人,个个手持利刃,目露凶光。当头的莽汉手提一把鬼头大刀,往道中一站,大喝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兵头呸一声,朗声道,“我等奉官府之命缉拿前朝余孽,不干你等响马的事,切莫挡道!”

    莽汉不吃这套,回道:“官爷抓人是不干咱们的事。可道路万千条,谁叫你打此路过,爷爷我就得管上一管。”说着大刀一挥,指向车队。“你们瞎了狗眼么?这些老弱妇孺,连个壮男都没有,亏你们也下得了刀!”兵头脸上一红,嘴硬道:“官府有令,就地斩杀余孽,挡路者同罪,死!”

    莽汉嘿嘿一笑,“要动手,爷爷我陪你!”挥手下令,于是周遭埋伏已久的众人一起动手,乒乒乓乓打得激烈。可惜,毕竟响马占了地利,又兼人多势众,转眼间官兵就只剩两三骑。兵头见势不妙,不敢嘴硬,策马掉头就跑。

    这时,惊魂浦定的余孽们才抬头,对聚拢来的莽汉施礼道谢。

    莽汉道:“如此凶险,敢问诸位来自何方,去往何处?”领头的妇人回礼道,“我等乃前朝马鸣关大帅之家眷,丈夫战陨后,举家为逃官府缉拿,多年来东躲西藏,居无定所。” 莽汉闻言,变色道:“请问此帅尊姓大名?”

    妇人道:“亡夫姓秦名彝,字子厚。”

    莽汉闻言,大刀一扔,倒头就拜。妇人不解,急忙扶起。莽汉道:“哎呀呀,原来是恩公的家眷,失敬!十余年前恰逢饥荒,在下逃荒到马鸣关。幸好秦大帅开仓赈灾,在下才没倒毙街头,此恩没齿难忘。想不到如今邂逅恩公家眷,真乃天意!”

    夫人也不料在此荒山野岭,危难之际竟有响马相助。两人感恩,越聊越热乎。莽汉见车队中还有伤患,就邀请众人上山小住数日养伤。夫人见有人庇护,自然应允,于是欣然上山。

    数日后,山中清溪旁,有个七八岁模样的粉衣小女娃端坐垂钓。她是山大王,就是刚才说过那莽汉的养女。小孩心性,坐不了片刻就要乱动,于是久久不见鱼儿上钩。

    “你这样是不行的,到晚上也捉不到鱼。”

    忽然身后传来一声童音,女娃转头一看,来者是一位男孩。一身华丽红袍,面如冠玉,眼若寒星,年纪貌似比她大一点,约莫十岁左右,难脱稚气。她认得,这人是前几天随爹爹上山的那帮陌生人中的一员。娘嘱咐过她,这些人很快要走,切莫与之亲近,多生事端。

    “你能耐,你来捉!”女娃有点气恼,钓竿一扔,嘟起嘴来。

    男孩嘿嘿一笑,挽起裤管,在溪间低洼处用小石头筑了个圈套,又撒下女娃钓鱼用的小虫作饵,不到一个时辰,就捉到几尾肥鱼。

    “哇!宝哥哥好能耐,羡慕死鹃儿!”自称鹃儿的女娃拍手笑道,这下有鱼吃了。

    两童一阵折腾,用枯枝在地下建了个烤架。鹃儿正要烤鱼,被称作宝哥哥的男童忽然制止道:“且慢!”

    “又做什么?”鹃儿问道。只见宝哥哥摸出贴身小刀,细细将鱼剖开,去内脏。鹃儿自懂事起就在山上,平日见的都是凶神恶煞的响马莽汉。他们干着刀口舔血的营生,时常吃了上顿没下顿,自然没有大户人家会吃。宝哥哥这番骚操作,倒是把鹃儿看得一愣一愣,如见新大陆一般。

    处理完毕,鹃儿正要上架烤鱼,宝哥哥又是一声“且慢!有肉还得有酒,哪里有酒?”

    酒这东西,鹃儿是识得的,就答道,“寨中库房有酒,可是有伙计把守,爹爹不给拿。”

    “看看去。”

    于是两人一起,摸到营寨库房附近暗处,果然见门前有人把守。宝哥哥眉头一皱,吩咐道:“你引开他,我动手。”闻言,两人分开。鹃儿跑到明处,假装不慎摔倒,大哭。伙计闻声前来安慰,宝哥哥趁机潜入库房。

    只见这里有无数半人高的大酒罐,小孩也搬不动。他就捡了旁边的酒葫芦,撕开酒罐封口,灌了满满一葫芦。临行,还顺走附近盐罐中的一点盐。

    宝哥哥出门,远远见鹃儿还在哭闹,就冲她使个眼色,自顾自跑回溪边。

    半晌,鹃儿才姗姗而来。两童一起动手生火,烤起鱼来,宝哥哥还适时往上撒盐。

    不多时,鱼烤好了。也不知这是什么鱼,肉香扑鼻,油脂滴下,溅到火上,爆起一阵噗嗤噗嗤的声音,甚是好听。

    宝哥哥摆手道,“妹妹你请!”

    鹃儿也摆手道,“哥哥先请!”

    他于是不再客气,抓起一尾烤鱼,也不顾烫嘴,一口咬下。只觉得满口流油,牙齿如同咬在上好的绸缎上。鱼肉绵中有密,松中有紧,肉丝沿着牙齿一点点散开,奇异的香气弥漫在周遭空气中。合着篝火的温暖,甚是怡人。

    “好吃吗?”

    他回目一望,旁边是鹃儿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如同闪烁的星辰一般,明亮动人。虽然年纪尚幼,还未长开,但这女娃肤白面俏,明眸皓齿,依稀可见美人之貌,令他看得痴了。

    “好吃吗?”

    鹃儿见他不答,再问。宝哥哥回过神,道:“你试试便知。”

    她折腾了一下午,也是饿了,于是也抓起一尾烤鱼,大口啃了起来。宝哥哥又拿出酒葫芦,两人一口米酒伴一口肉,吃得香甜。(括号 友情提示:未成年人请勿饮酒,有害健康 反括号)

    吃得急了,鹃儿手中咬了一口的鱼不慎掉在地上。宝哥哥急忙捡起,啃了起来。“切,脏了,吃它做什么?”她不屑道,宝哥哥边吃边答,道,“我喜欢!”这话还有下半句,被他咽了回肚里。其实他想说,“我喜欢你的味道!”但话太直白,未免无趣,不说也罢。

    这话如果从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口中来,任谁都不会当回事。可是,偏偏它从一名眉清目秀,如同潘安再世,宋玉重生的公子哥口中来,那威力可就了不得,堪比原子弹。

    鹃儿闻言,心中窃喜,这人倒是讨她喜欢,不像山上凶神恶煞的莽汉,一拳打不出几好听句话。

    几尾鱼,两人争食,转眼间就一扫而空。宝哥哥拍拍手,道:“明天,我再带你去寻好吃的!”

    “真的吗?”鹃儿眨巴着大眼睛问道,模样很是可爱。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翌日,后日,后日的后日,一连几天,宝哥哥都带着鹃儿游山玩水,四处寻觅好吃的。因为出身大户人家,从小锦衣玉食,家中又有擅长做菜的姨娘,他颇通吃喝之道。虽不到厨司的水平,但糊弄山里的女娃,那是绰绰有余了。

    正是:

    山盟又海誓,夫妇心中刺

    两小无猜情,竟自美食始

    十数日后,伤患的亲眷养好身子了。为了不给山大王们惹麻烦,也为避嫌,家母准备带众人下山,另择地方安居。临行日,鹃儿拉着宝哥哥的衣角,大哭,模样很是凄惨。

    周围伙计奇怪,问她要做啥。

    “我不想宝哥哥走!我要永远在一起!”鹃儿哭得稀里糊涂,一把鼻涕一把泪,道。伙计笑了,逗她道,“永远啥的,小孩子懂什么。你这是想做他的娘子吗?”

    “对!我就要做他的娘子!”鹃儿不知怎么的,突然不哭了,正色道。

    此言一出,四座皆惊。

    (括号 世人只当小孩少不更事,却不知有道是,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所谓一物降一物,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同一母。女人天生就生得慧眼识男人,这个本事打娘胎里来,无需教学。所以鹃儿虽小,却见宝哥哥一表人才,心中花痴泛滥,一塌糊涂。谁说小孩就不能发花痴?这几日,她跟着宝哥哥好吃好玩,早就心生依恋。于是想,如果一世跟着他,岂不是美色美食无缺?如此好看好吃的神仙人物,又如何是周围凶神恶煞的臭汉子们能比的。爹爹教过,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于是她心一横,也不顾女儿家的矜持了,一句“我就要做他的娘子!”脱口而出 反括号)

    “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家母摇手打趣道,然而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山大王莽汉道:“我看这两小娃娃很是投缘,正好先夫有恩于我,或许是天作之姻缘。夫人如不嫌弃,今个儿就给他们定个娃娃亲,如何?”

    家母不悦,心想,我亡夫乃堂堂一关大帅,根正苗红。今日我家虽然流落至此,但也是名门之后,怎么可能是你们山贼草寇能攀的高枝?而且古代缺医少药,孩童多早夭。因此民间习俗,不给小孩起大名,只给个阿牛阿狗之类的乳名,以求好生养。万一早夭了,起大名也是浪费力气。这女娃儿才七八岁大,看着细皮嫩肉的,鬼知道她活不活到成年。然而想归想,毕竟人家对他们有救命之恩,这个面子始终是要给的,于是家母陪笑道:“好说,好说!宝玉,你有啥物事,就送你鹃妹妹做个信物吧,日后也好相认。”

    宝二爷天生一副好皮囊,又是多情种子。所谓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他觉得只不过陪小妹妹玩耍数日,以报救命之恩。万万想不到流水无情,落花有意。对方竟然顺杆爬,傍上身来。

    不过这种女子逼宫的阵仗,他也不是头一回见。只见对方面容如粉雕玉琢,身上气味很是好闻,又小自己几岁,被她逼宫倒也不气恼,反倒觉得有趣。于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逢场作戏。

    宝二爷身上一番摸索,正摸到他那个通灵宝玉。传说他含玉而生,这块石头可以说是他的命根子,从来不离身。他感觉此物贵重,正好用作信物,便送了给鹃儿。

    鹃儿接过,转身出门,不多久拿了个小物事进来,递给宝二爷,道:

    “这是我折的杜鹃,就送与哥哥罢了。让它陪着哥哥,提醒哥哥,长大记得来接我。”

    宝二爷定睛一看,依稀是个草扎的鸟。只是儿童手工粗糙,她要不说,鬼知道是个啥玩意。

    他讲此物收入怀中,众人又是一顿客套,对过二人生辰八字,甚佳。之后,莽汉将客人恭送下山。

    待得客人走远,莽汉率众回寨,只见鹃儿正在草坪上练拳,一双粉拳呼呼生风,有模有样。这路莲华心意拳虽然大有来头,但他也只是让女儿学来强身健体,防身自卫。

    毕竟,女孩儿家始终是要嫁人的。教她像男孩一样舞抢弄棒,总是不妥。刀剑无眼,一旦出了人命,也不好交代。

    “看来,是时候给她请个教书先生了,学点女德什么的。省得以后过了门,人家嫌她跟她爹一样,是个胸无点墨的大老粗。”

    莽汉拍拍脑袋,喃喃说道。“对了,既然要她上学,总得起个大号。鹃儿啥的,总不是大号。我姓张,她嘛……”

    说着,他四下张望,正好看见近处盛开的紫鹃花,想到女儿喜爱杜鹃花,于是脱口而出道。“就叫紫妍吧。张紫妍,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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