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被渣男分手后,我靠美食暴富了 > 第33章 摆摊只是爱好
    陆钧的微博爆了。

    只因他发了一张狼牙土豆的照片,配文:[真的灰常好吃!!!]

    平时他发的东西基本都是跟歌曲有关,这次忽然发了一张美食照片,末尾三个感叹号足以证明他说的话有多真。

    粉丝们都坐不住了,纷纷在下面评论。

    [哇!狼牙土豆,我的最爱!]

    [吃这么辣,哥哥不需要保护嗓子吗?]

    [在哪买的?我也去尝尝!]

    [同问,在哪买的?!能让哥哥这么夸,肯定非常好吃!]

    []

    问的人实在太多,陆钧翻了好多条,都是问在哪买的,问题是他现在也找不到那个摊子了。

    前几天在翠微湖别墅区附近那个狼牙土豆摊买了两份回去,口味做的真是好吃到不行。

    作为一个歌手,平时在饮食方面比较注意,重口味的东西不能乱吃,可能会影响到发音。

    但那天的狼牙土豆真的太好吃了,他冒着毁前途的风险硬是将两份都吃下了肚。

    关键是吃完还感觉不够,后来陆钧又出去找了一下,看不到那个摊子了,而且连续几天都没看到她。

    于是他只好发了条微博,[大家不要再问在哪买的了,我现在也找不到那个摊子,摊主是个年轻女孩,头发很长很直,你们谁要是知道,跟我说一声,我非把那个摊子包了不可。]

    苏瑶坐在办公室里,刚吃完饭还没到上班时间,拿着手机刷刷微博。

    刚好刷到偶像陆钧发的微博,她把那张图片点开仔细看了一下,总感觉装狼牙土豆的餐盒有点眼熟。

    那条微博的定位就是在宁城。

    她坐在椅子上转来转去,在旁边一个比较邋遢的同事垃圾桶里看到了一模一样的纸餐盒,里面还残留了几片香菜。

    苏瑶突然想起来,前两天王虎给他们带了好多份狼牙土豆,由于份数有限,好多人都没抢到。

    苏瑶挨得近,有幸拿到一盒,那狼牙土豆她尝了,真的非常好吃,比她以前吃过的任何一家做的都好吃。

    现在刷到了陆钧的微博,苏瑶猜测,偶像吃的那份狼牙土豆会不会跟王虎是在同一个地方买的,连包装盒都一样,而且陆钧都夸赞好吃,很可能是同一家。

    为了帮偶像找到那个摊子,也为了让自己再尝尝那样的美味,苏瑶决定去找王虎。

    王虎正坐在总裁助理办公室处理事务,余光忽然瞥见一个窈窕的身影逐渐靠近。

    他一抬头,就看到苏瑶已经来到了面前。

    王虎咧嘴一笑,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

    “王助理,我想问你个事。”

    “你说你说。”面对公司里的大美女,王虎将狗腿劲都表现了出来。

    “前几天你给我们带的那狼牙土豆是在哪买的?上次尝过了我就觉得非常好吃,还想再尝尝。”

    “就在翠微湖别墅区附近的一个小摊上买的。”王虎很诚实的答道。

    “不可能!”苏瑶不敢相信,翠微湖别墅区那是什么地方,大佬聚集地,怎么可能出现小摊小贩。

    “我说的是真的!还是我们顾总让我去照顾照顾她生意呢!”

    苏瑶顿时一脸八卦的样子,“那你跟我说说,那摊主长什么样,是不是一个年轻女孩,头发又长又直?”

    王虎一惊,“你怎么知道?!”

    苏瑶眯了下眸子,还真是!看来陆钧买的那份狼牙土豆跟王虎买的确实出自同一个摊子。

    不过,他们的顾总,为什么要交代他照顾那女孩的生意呢?

    “我问你,顾总跟那女孩是什么关系?”

    王虎的脸色立刻变得认真,摇了摇头,“这我可不能乱说!”

    顾北沉和苏蔓柠是什么关系,王虎真的不知道,但可以确定的是两人应该是早就认识的。

    “会不会是那女孩想勾引咱们顾总,所以故意跑他住的地方附近摆摊企图吸引他的注意?”

    “胡说八道!那女孩不差钱的,人家也住在翠微湖别墅区呢!”

    虽然王虎不知道她的钱哪来的,怎么住上大别墅的,但背后诋毁造谣的话他不会说半个字。

    尤其苏蔓柠还是顾北沉交代要照顾的人,他更不能在背后乱说什么。

    苏瑶一惊,“都住翠微湖别墅了,还需要出来摆摊卖小吃?!”

    “怎么不能?人家就不能有点爱好了?”

    苏瑶想了想,她的老板住翠微湖别墅区,那女孩也是,两人会不会住一起了。

    心里这么想着,便不自觉地问出了口。

    “喂,咱们顾总是不是跟那女孩住一块呢?”

    “胡说!不要瞎议论,赶紧回去忙工作去!”

    关于这个问题,完全属于顾北沉的私事,身为顾北沉身边的人,王虎不会在背后乱说什么,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就行。

    苏瑶吃瓜心切,没得到答案居然朝他撒了个娇,“哎呀,你就告诉我呗,我又不会说出去。”

    “那也不行!”王虎很有原则的拒绝道,“不许在背后议论老板,要是让我发现,立刻联系人事部!”

    苏瑶见他一脸认真的模样,只好回到自己的工位。

    虽然没吃到老板的瓜,但是也让她确定了陆钧买的那份狼牙土豆和王虎买的确实出自同一家。

    她拿起手机在微博下面评论,[有幸跟偶像吃过同一家的狼牙土豆,谁要是找到那个小摊也麻烦踢我一下。]

    发出去刚几分钟,底下立刻多了好多条评论。

    [在哪在哪?我也要跟偶像吃同一家的狼牙土豆!]

    [求地址!]

    [你们是不认识字吗?人家都说了要是找到那个小摊也踢她一下,说明她也不知道啊!]

    苏瑶又回复了一句,[不过,虽然不知道那个摊主在哪,但是我知道她的身份不简单哦,摆摊只是爱好,其实她已经住上大别墅啦!]

    这一条回复就好像一滴水滴进了滚烫的油锅。

    陆钧的粉丝本来就多,不管是他发的微博还是底下的评论都有好多人看,再加上苏瑶的这条回复,好多人立刻涌了过来,疯狂评论。

    [卧槽!白富美出来体验生活?]

    [你们还记不记得前阵子有个帖子,是一个女孩开保时捷去小吃街卖淀粉肠,我感觉这个卖狼牙土豆的摊主跟那个女孩有点像,会不会就是同一个人?]

    [你这么说我还真想起来了,当时很多人喷她说她借此炒作,实际上是被人包养,还踹了前男友,不过现在那篇帖子已经找不到了!]

    [你们别乱说!当时在那篇帖子下面评论的人已经辟谣了!那女孩根本就不是评论里说的那样!那些造谣的人都被叫去喝茶了!]

    [现在这些网络喷子真是够了,什么都不知道就在人家背后乱造谣,真以为披个马甲就能无法无天了,活该被叫去喝茶!]

    [各位各位!扯远啦!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去哪能找到这个摊主,你们还想不想吃东西啦?]

    [是唉!连我们陆哥哥都在找她,这狼牙土豆肯定灰常好吃!]

    [要不我们建个群吧!网络这么发达,谁要是看到那摊主,马上在群里发个定位,吃货大军马上就到!]

    [有道理!建群建群,赶紧建!]

    没过多久,评论下方就有个人发了群聊二维码。

    苏瑶也扫码加了进去,群成员火速增加,刚加进去时才几十个人,不到一分钟,已经三位数了,而且还在不断上涨。

    陆钧看到那个二维码之后,也换了个小号加了进去,没尝过那狼牙土豆可能不觉得有多好吃,但吃过一次之后,那味道久久不能忘!

    刚加进去没多久,就有人发了一张身穿白色大衣,长头发女孩站在保时捷旁边。

    [你们快看,是不是这女孩?]

    [帖子火的时候我就保存了图片,当时我就知道那篇帖子热度太高,早晚要被删,所以保存了。]

    [有点眼熟,我好像还看到她卖过手抓饼!]

    [我买过她卖的炸鸡排!你们是不知道那鸡排有多好吃,我一个人就吃了6份!]

    [这个摊主是真喜欢摆摊啊,每次都卖不同的东西!]

    陆钧一看到那图片,虽然没看到正脸,但他可以确定就是她。

    于是他也在群里发了一句,[发图片的那位,麻烦把图片删掉!我们是有素质的粉丝,建这个群只为找吃的,不要去议论人家摊主的私事。]

    一条消息发出去之后,立刻引来了其他人的认同。

    [说得没错,咱们不学那些网络键盘侠!不要在群里瞎议论!]

    [就是,人家就是摆个摊,没招谁惹谁!]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群里又多了几十条信息。

    群成员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已经快接近五百了。

    人数一多,消息也多,当然,大部分都是无用的消息。

    这时,建群的人发了一句,[都别在群里乱聊了,刚才有个朋友说得对,建群只是为了找吃的,其他事不要刷屏,浪费时间,我会时刻关注着,谁要是使劲发消息,那我只能踢人了,以后找到那个摊子你也吃不到。]

    一条消息发出去之后,群里立刻安静了不少,只剩下新成员进群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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