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大兴安岭打猎知青 > 第18章 一击必杀
    汪汪汪!

    张初一追着张春福刚到了野狼沟,就见一只灰黄色,类似鹿的动物,后身紧靠着土坡,左后腿打着颤。

    前蹄子用力刨着地,两只寒光伶俐的大鹿角,上面六个分叉,双眼血红的盯着面前的六条狗,大口着粗气,呼呼的。

    张初一走近一看,这大家伙长的跟小一号北美驼鹿似的,就这目测也有三四百斤。

    “春福叔,这大个子(马鹿)肯定挑战鹿王失败了,身上有旧伤,现在强撑着一口气,快不行了。”

    说时迟那时快,要不说这野牲口都聪明,马鹿听到人说话,枪口一低,一分神的功夫,朝着李富贵就冲了过去。

    一个甩头拱飞了黑豹。

    原来刚才马鹿装出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躲在角落都是为了恢复体力,好来这致命一击!

    “小心!”

    这么近的距离,张春福和李富贵没敢开枪,怕伤着狗子。

    李富贵只得用力往一侧跳开。

    咚!

    一声闷响!

    二人眼前一抹红色飘过,只见一根红缨枪仿佛离弦之箭一般劈在大马鹿身上。

    大马鹿仿佛跟皮影戏一样愣在了原地一动不动。

    青龙和黑龙两条头狗本来就因为应激反应躲开了马鹿的野蛮冲撞,把主人陷于危险之中而懊恼后悔,当下见机会出现,黑龙一口咬在大个子的卵子上。

    青龙则跳起来死死咬住大个子的一只耳朵,咬耳朵也叫挂钳子,如果有两条会挂钳子的狗,一左一右咬住俩耳朵,就是大卵泡子(野猪)也得被收拾的服服帖帖。

    其实就在刚才大个子冲锋的一瞬间,张春福也掏出了侵刀,朝着大个子冲去。老爷子见多识广,知道这是强弩之末,最后一击了。

    唰!旁边一道人影比他更快。

    三步并一步的张初一捡起地上的红缨枪使出吃奶的劲儿,用力朝着大个子的心窝一捅。

    噗!

    整个枪头没入一多半。

    嗷!

    大个子一声悲鸣,倒在了地上。幸亏几只猎犬躲得快,要是咬着不放,没准能被这三四百斤砸出个好歹来。

    呸!

    李富贵吐了吐满嘴的雪,一身狼狈的从雪窝子里爬了出来。

    草率了,本来这种低级错误不应该犯在他们这种老猎人手里。

    猎物没断气之前,手里的家伙不能放,心里的弦子不能松!

    想着在第一次进山的张初一小菜鸟面前,狗熊撩门帘,露它一小手,失策!

    可当李富贵抬头看向眼前的一幕,直接愣在了当场。

    他想着有张春福这个把头儿在场兜底,一头强弩之末的大个子还不是罐子里抓王八,十拿九稳。

    可万万没想到,给大个子最后一击的居然是这个“大个子”!

    “握草!可以啊初一,你小子真没看出来,还是个练家子!”

    张春福也是愣在原地,刚才张初一不管是临场发挥还是心理素质,都不像个第一次进山的城里孩子。

    如果不是这个纯朴的年代,还有他这双看透人心的双眼,和公社接受知青时候详细的背景调查。

    真的得怀疑张初一的身份和来红旗林场的真实目的了。

    “初一,了不得啊!你说你咋这么彪呢,这么危险你也敢上!”

    张春福和李富贵爷俩都等着张初一的回答。

    “哎呀妈呀!

    可吓死我了。”

    张初一被俩人喊了一嗓子,这才松开手里的红缨枪。

    一屁股坐在雪地上,瞬间一头大汉,瞪着眼睛,喘着气。

    这小子早被眼前的一幕吓傻了,上一世连条鱼都不敢杀的脆弱小废物,刚才居然亲手杀死了一头这么大的鹿。

    此刻,看着躺在地上早已死去的大马鹿的眼睛,张初一想想都害怕。

    赶忙闭上了眼睛。

    “哦弥陀佛!有怨的抱怨,有仇的报仇,开枪打你的是李富贵,我只是救你出苦海,解决你的痛苦。

    别找我!千万别找我!”

    李富贵听着张初一嘴里念叨的词儿一脸黑线。。。

    求富贵兄弟的心理阴影面积。。。

    张春福先是拍了拍张初一的肩膀,一看这小子这样就知道脱力了,这种第一次杀生的状态装不出来。

    得!先让他缓缓。

    张春福走到大个子的尸体旁边,先是用侵刀挖出了大个子的心脏,比成年人拳头还大,在手里切了两半,一半喂给了青龙,正准备把另一半喂给黑龙。

    一看黑龙正用后槽牙使劲咬着大个子的卵子,嘎嘣嘎嘣吃着正香!

    这狗子吃惯了哪个部位,狩猎的时候就专朝哪个部位咬,这也是一种训练。

    又切了点内脏喂给其他四只狗,剩下的肠子啥的掏出来挂在了一旁的树上。

    这就是山里的规矩,不能吃独食,取之于大山,还之于大山。

    这个规矩,一直从祖辈流传至今,也不是没有愣头青不听劝,没有孝敬山神,传闻最后都落的个凄惨下场。

    可能我们的祖先早已悟透了生态平衡,自然规律,谁曾想随着人类文明的高速发展,好多人却倒着活,有时候干的那些事都不如野牲口。

    缓了好大一会,张初一才缓过神儿来。

    这就是打猎?

    想起了文松的那句经典台词:

    刺激!

    看着一旁的李富贵有条不紊的分割着马鹿的尸体,卸下四条大腿,顺着皮下骨头,又开始割肚子上的肉。

    看着猩红的一大片鹿血,张初一心想着这可是好东西,听说大补,应该带个罐子来好了,也不知道吃了用鹿血做的血豆腐,对小初一有用没。

    “大爷,富贵哥,我能帮忙干点啥?”

    “你小子缓过神啦?在一旁学着点,猎人必须要学的一个本领就是收拾野牲口,怎么下刀不上皮子,怎么挑筋,怎么嘎断骨头。”

    张初一点了点头,蹲在一旁看着李富贵收拾大个子。

    “初一,你这两下跟谁学的啊?可别说我教你的啊!”

    张春福在一旁笑着打趣儿道。

    “俺们隔壁就是吴桥,那的人从小练武,小时候淘气,起哄架秧子,跟着学过一阵子,我在我爸单位食堂看过杀猪,我感觉位置都差不多,没想到瞎猫碰上死耗子,嘿嘿嘿。”

    其实刚才张初一下意识的第一反应只是想救人,用力扔出红缨枪的时候心里默念眩晕一击。

    眩晕一击:使用后,宿主的下次攻击对目标造成3秒钟眩晕效果,并附带5秒的减速效果。冷却时间5分钟,技能效果为必中,技能无法造成伤害。

    使用完眩晕一击以后,张初一看着被技能定在原地的大马鹿,仿佛脑子自动思考预判出了下一步行动的最佳方案。

    接下来一气呵成的必杀技仿佛早已在内心演练的多遍。

    虽然上一世看了不少荒野求生的视频,也大概知道马鹿的心脏位置。

    但张初一还是感觉到这跟系统的身体加成和兽人天赋紧密相关。

    如果换成上一世的自己,当下动作应该是双眼睛紧闭,双手抱头,嘴里仿佛景涛兄一般瞪着俩大鼻孔,大喊一句:

    “你不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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