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云毅也想跟着回去,可是他看了看贺喜良手中的鸡蛋,眼看着他要扔到河里去,立马上前。

    “叔,别扔啊,多浪费,我娘常说锄禾日当午,粒粒皆辛苦,这鸡蛋也是母鸡辛苦下出来的。”

    贺喜良像是个木头人似的,听他说这话,随手给递了过来。

    “给你。”

    小云毅喜滋滋地接过鸡蛋,瞅了一眼一旁的赵圆圆,耸了耸肩,一溜烟跑了。

    他虽然不喜欢吃白水煮蛋,家里也不缺这两个鸡蛋吃,可是小伙伴们喜欢吃啊。

    给小伙伴吃也行,这些日子帮他看着赵圆圆,也都辛苦了。

    贺喜良没再多看赵圆圆一眼,抬起腿就走,赵圆圆却一下子扑了过来。

    “喜良哥,我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我嫁给你,咱们好好过日子好不好?”

    赵圆圆扒拉着贺喜良的腿。

    除了贺喜良,她没有任何退路了。

    “我承认,我是不聪明,可是我并不傻”

    贺喜良使劲要抽腿,却怎么都抽不动。

    其他人都看傻了一般。

    好好的一桩婚事,被赵圆圆给作没了。

    他们忽然明白了,当初林毅为啥忽然与她划清了界限。

    他们庄户人家,哪一个不是勤劳过日子,靠自己双手,能吃饱穿暖就已经是顶好的生活了。

    可是这赵圆圆,眼高于顶,再想想她以前说自己身子弱,整天懒懒散散的,可是他们还帮着她说好话。

    哎呦,八成是装的吧。

    莫名同情冯氏。

    “行了,表姐,你真是够了啊,给自己留些脸面吧,娘,不要再管她,我们能和她一起离开,也算对得起她了,她若真有脸,这时候就不该再缠着人家。”

    冯小柔直接拉着自己的娘亲,真是恨不得没有这个表姐。

    搞得她都没脸了。

    赵圆圆依旧不撒手,冯小柔气的直接上前拉她。

    冯氏也无奈,上前帮着女儿一起,好不容易才把赵圆圆拉开。

    贺喜良觉得除了这赵圆圆,冯家其他人倒是都挺讲道理的,不过这已经和他无关了。

    到底是真心喜欢过的女子,贺喜良还是回头看了一眼:

    “你有一个好姑姑,以前的都过去了,好自为之吧。”

    说完,扭头就走,只留一个决然的背影。

    这件事并不是什么秘密,刚才也有大柳树村的人在看热闹,不多一会儿便传遍了整个大柳树村。

    先前被赵圆圆缠上过的几个男人听后,也是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好家伙,幸好当初没被美色迷惑。

    若是娶了这样一个婆娘回家,随时都可能抛夫弃子,另攀高枝啊。

    不过大柳树村的男人大多也都懂事,并没有把曾经之事宣传出去,人都要走了,说出去,让贺喜良的面子往哪儿搁?

    贺喜良的娘以及一家人听说了这件事,也是心有余悸,幸好小儿子迷途知返啊。

    一家人本来就不同意这门婚事,虽然现在以这样的方式结束有点丢人,但是也是兴高采烈的,差点欢庆起来。

    不过看到贺喜良那一脸菜色,也只能暗暗高兴。

    冯氏到底也没有不管赵圆圆,和冯小柔一起把她拉了回去,让她在家里休息。

    赵圆圆眼神空洞,躺在那破屋子中唯一的一张床上,久久不动。

    想了许久,像是想通了一般,嘴角闪过一丝的讥讽。

    贺喜良失去了她,一定会痛苦和后悔的。

    她不想回去,姑姑在的那个村子土地都很荒,村民贫穷,过得都是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回去后她又能找到什么好人家?

    赵圆圆苦思冥想,越想越不甘心。

    而此时的贺二柱听说了这件事,却是起了别样的心思。

    先前一直没机会,现在这机会不是来了吗?

    不过他得动作快,不然明日人家可是就要离开了。

    苏晚晚在家也听了个热闹,白绍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通,林文月都恨不得给自己表哥几个白眼。

    不过她才没管他,一门心思都在嫂子做的一桌饭菜上,刚才一进门她就闻到了一股特别的馨香。

    今天上午在大伯娘家卤肉,这回来时间太赶趁,苏晚晚就只做了一个大盘鸡,用的是空间里她以前囤的鸡肉,就剩最后一只了。

    哈,不好意思后世的鸡肉大多是肉鸡,确实不太香,但是熟的快啊。

    几乎半个小时就能炖烂。

    依旧是玉米饼子和烩面作为主食。

    除此之外,又切了一盘从大伯娘家带回来的卤肉。

    接着最重要的是红薯,做一个拔丝地瓜,蒸点红薯捣碎,炸红薯丸子。

    再者就是一盘花生米。

    这些都很快。

    她动作麻利,又有沈昭和小玥儿帮忙,赶在他们回家前就做好了。

    当然,拔丝地瓜得等他们上桌后再做,不然凉了就不好吃了。

    赵庆海也是好奇地围了过来,这红薯的香味简直甜死个人,空气中的鸡肉味都快被掩盖了。

    小玥儿把红薯丸子端出来,一人给发了一个,先尝尝鲜。

    众人吃了那红薯丸子,甜甜的味道让人欲罢不能。

    “这红薯做法还这么多呢?不是说还能磨粉吗?”

    赵庆海看到红薯这么管用,能做面食,还能做菜,简直乐坏了。

    这红薯将来一定能成为老百姓的救命粮,等到以后推广开来,再不会出现饿死老百姓的情况。

    “嗯,应该是,能磨粉的,还能直接做成红薯粉条,这都是我想的,具体地到时让我大伯娘家的磨坊试验一下。”

    苏晚晚不敢把话说那么满,毕竟这新鲜事物,她都给种了,哪有那么多留着自己研究这些吃食。

    说话间,几个人都吃了好多红薯丸子。

    等到真正开始吃饭时候,白绍对那大盘鸡情有独钟。

    他不爱吃甜食,作为主管酒楼的少东家,他也是吃惯了各种山珍海味的,鸡肉的做法有很多种,但是这大盘鸡不敢说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鸡,但绝对是最独特的一种。

    当然,味道也是相当不错,鸡的鲜美加上酱香味,还夹杂着那什么土豆的味道,听说也是新菜,简直美味极了。

    尤其是最后的烩面,他完全被折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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