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都市之神级选择 > 第426章 《情非得已》的突然告白!
    “哥哥,跑了整整一万米,你累不累啊?”

    叶诗情看到林宇的额头上,都渗出了豆粒般大的汗珠,就有些心疼。

    “这还用问嘛,当然累了。不过……”

    说到这里,林宇就没再继续说下去,而是坏坏一笑。

    每次看到林宇露出这样的坏笑,叶诗情都不用读心术,心里就明白。

    某人又想要做“坏事”了。

    “不过什么,不许色色哦!”

    林宇凑到叶诗情的耳朵前,轻吐一口热气,说道:

    “不过,小诗情你要是亲我一口,我就会感觉不那么累了!”

    叶诗情霞飞双频,冲着林宇翻了个好看的白眼。

    “坏银,一天到晚,就想着欺负人家!”

    话虽然是这么说,可她却趁着林宇不注意,踮起脚尖,在他的脸颊之上,小鸡啄米般啄了一下。

    林宇:“……”

    “小诗情,你耍流氓,竟然偷亲我。不行,我要亲回来!”

    林宇吼了一嗓子之后,就抱着叶诗情,就狠狠地亲了起来。

    嗯,亲的是嘴巴!

    叶诗情根本就没想到,林宇不按常理出牌。

    他那一嗓子,立即就吸引了全校学生的注意。

    当这些吃瓜群众侧目看去时。

    正好看到林宇搂着叶诗情的柔软腰肢,吻上她性感红唇的画面。

    这让叶诗情,有一种当场社死的既视感。

    然而,这些吃瓜群众,却早已免疫。

    甚至,还都在那里,各种拉长声音“咦嘻”起来,进行起哄。

    等林宇恋恋不舍的松开叶诗情,意犹未尽的回味她唇膏的味道时。

    几个实在是看不下去的学生,就上前说道:

    “班长,我看你和叶校花,直接原地结婚吧!”

    林宇觉得这个提议不错,就看向了叶诗情。

    “小诗情,你要不要和我原地结婚?”

    叶诗情没有林宇这么厚的脸皮,早已羞得不行,还挥舞着粉拳,在他胸膛之上,轻轻的锤了两下。

    “讨厌儿,才不要呢!”

    ……

    看到林宇和叶诗情,在那里打情骂俏,苏月就有些看不下去了。

    “喂,林宇,我看你还报了田径的项目。你刚跑完万米长跑,要不要休息一下?”

    田径类属于短跑,分为100米,200米和400米接力赛。

    林宇一口气全都报了。

    “一万米都跑了下来,不差这一二百米了,没必要休息!”

    随后,林宇就看向叶诗情,笑着说道:

    “小诗情,我继续去比赛咯!”

    叶诗情攥紧拳头,冲着林宇喊了一句。

    “哥哥,加油!”

    100米的短跑赛道上,好几十个参赛学生,正在那里做赛前的热身运动。

    当他们看到林宇出现后,都显得很是惊诧。

    “林同学,你刚跑完米,还能跑得动吗?”

    林宇冲其淡淡一笑,说道:“还行吧,凑合能跑!”

    其实那一万米,对于修炼过古武秘笈的林宇而言,完全就是洒洒水的事情。

    别说是这一二百米的田径短跑,哪怕是再来一个万米长跑,他也没任何问题。

    “预备,起!”

    “开始!”

    伴随着发令枪响起,早已准备好的参赛学生,就像是离弦之箭一样窜了出去。

    林宇并未着急出风头,而是调整好节奏,慢慢的跑。

    可惜,对手实在是不给力。

    他还没用力呢,就已经将他们全都甩在了身后。

    100米,他跑出了999秒的成绩!

    虽说这个成绩,距离飞人博尔特,在09年世锦赛上创下的记录958秒,还差的有点远。

    可要知道,在这之前,林宇刚刚跑完了万米长跑。

    这个成绩,哪怕是去参加世锦赛,那也是前三的逆天存在。

    倘若林宇养精蓄锐,未必不能平掉,甚至是超越飞人博尔特,所创下的世界纪录。

    想到这些,那几个体育老师,就都有些意动。

    想要让林宇去参加世锦赛,亦或者奥运会,拿几块奖牌回来。

    可他们又转念一想,林宇才刚上大一,就已经成了创业明星,名下的公司,估值已经将近千亿。

    按照这个发展趋势下去,他在大学毕业之前,就能登上福布斯富豪榜。

    三十岁之前,就有可能问鼎全国首富。

    将来还可能问鼎亚洲首富,甚至是世界首富。

    还真不一定,能看的上这一两块奖牌。

    想到这些,这几个体育老师,自然也就有些泄气。

    原本以为发现一个,体育奇才。

    可结果发现,人家志不在此,着实是有些遗憾。

    200米田径赛事,林宇自然还是毫无疑问的第一。

    拿了个1999秒的逆天成绩!

    林宇见自己风头出的有点过,这400米接力赛,也就懒得参加了。

    可结果……

    他们金融一班,竟然输了。

    十个参赛队伍里,排名第八,倒数第三。

    气的苏月这个团支书直骂娘。

    不过,林宇这个班长,对此却不以为然。

    输了就输了,无所谓。

    比赛第二,友谊第一嘛!

    就这样,这冬季运动会的第一天,圆满结束。

    就在要散场时,广播里突然响起了一个,犹如黄莺出谷一样,清脆悦耳的声音。

    “大家好,我叫蓝灵溪。现在大一的新生,或许并不知道我的名字。”

    “因为你们入学时,我正好毕业。”

    “今天我在这里,想唱一首歌,送给一个我喜欢的男生。”

    听到这个声音,全场皆是一片哗然。

    有大一的新生,还真不知道她的名字,好奇的问道:

    “蓝灵溪,这是谁啊,声音好好听的样子!”

    “不止声音好听,长得还非常漂亮呢,是我们学校的校花!”

    “我们学校的校花,不是叶诗情吗?”

    “叶诗情没来之前,蓝灵溪和徐曦,号称我们学校的两朵金花!”

    “灵溪学姐,她这是打算向谁表白啊?”

    “不知道,反正不是我!”

    ……

    就在这群学生,成群的议论起来时。

    音乐的伴奏,就缓缓响起。

    有喜欢音乐的同学,光是听这前奏,就知道这首歌是庾澄庆的《情非得已》。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

    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

    你的身影

    挥散不去

    ……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

    也许有天会情不自禁

    想念只让自己苦了自己

    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一曲终了,不少人都听得如痴如醉。

    不得不说,蓝灵溪唱歌的水平厉害,不亚于专业歌手。

    而且,她唱的时候,还非常的投入,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既视感。

    顿时间,所有人就都开始猜测。

    大校花蓝灵溪,想要表白的男生,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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