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校门之外 > 半个公主。
    因为时间紧迫,所以荀归走的时候忘记了要和朗皓星说一声。

    加上换衣服比预想的多花了一些时间,为了保证能够以最佳形象在他面前登场,

    她还在镜子前多“臭美”了一会儿。

    所以即便到了快开始她也没有回来,甚至完全不见踪影。

    明天乐队的小伙伴都有点儿着急。

    四处张望着,寻找着她的踪迹,只有朗皓星显得尤其淡定。

    像是早知道她会放自己的鸽子一样。

    (荀归:我才没有呢:稍等我很快就回来!)

    “皓星,荀归妹妹呢?”华音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比起荀归还担心她会错过这一次的见面,

    于是一边四处张望着,一边这么说道。

    在今天之后,下一次的再见面,说来惭愧或许真的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了。

    “哦,她呀,估计是回去上课了,你们都知道的,她是个好学生,怎么可能因为…你们说是吧!不用管她!我们准备开始吧!”

    “也是…s大的课估计真的是连一分钟都不能缺席的吧!”

    “好!”

    荀归是个很有底线的人的这一点,朗皓星一直很清楚。

    对于和学习有关的事情都马虎不得的,是不可能为了自己逃课的。

    可是他并不知道荀归今天上午的课是三节连着的。

    第一节课是好好上了没错了,

    第二节课在刚刚和自己在前门废话,

    又处在那棵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树下暂时发呆的时候,

    就已经错过去了。

    马上就要开始第三节很重要的公开课了。

    荀归又在班级里一直表现的很突出,老师问的问题不管有多难,她都能回答得上来。

    所以公开课这样需要好好展现一下班级最良好面貌的掺合,其实也是缺她不可的。

    不过,荀归还是没有打算要回去上,

    即便老师和同学一遍遍地催促,她也坚决地靠头就走了。

    她已经逃了一节课了,已经打破了某些规则,

    也已经可以变得什么都不在乎了。

    校门之外的那个世界让她认识到了,

    真的有很多很多比学习和上课还要要紧的事情存在。

    荀归匆匆赶到那个小广场,

    因为穿的是一双方便跑动的运动鞋,

    而不是那种“华而不实”的“水晶鞋”。

    所以只是变装边到一半的灰姑娘荀归,

    即便出发的时候好像已经来不及了。

    最后到的时间也还是刚刚好的。

    不早不晚,导演刚喊开始,她就来了。

    只不过因为脚步太过匆忙,也只想着要去看他。

    完全忘记了现在是正在拍摄的我情况,就怎么“横冲直撞”到了画面正中央,

    不小心冲进了镜头里,于是导演只好又喊了“卡”。

    刚想问“不是都说了要清场吗?这是个什么人?从哪里来的…怎么还在往这里跑…8

    导演正“骂骂咧咧”到一半,就因为看见荀归的“盛世美颜”愣住了。

    然后他又转头看了一下正站在一旁等待拍摄下一场戏的女主演。

    突然想着…现在换人还来得及吗?

    正在拍摄的是一个关于一个翻译家和一个女明星的爱情故事。

    女明星的人设是清丽脱俗的,

    现在的那位女主角长得有些太美艳了,是漂亮的出类拔萃的没错,

    但是总觉得少了一些荀归脸上的这种纯净淡漠的清新之美。

    但也因为戏已经拍了一些了,而且就算荀归长得再好看,

    也就是个普通人。不是专业的演员也根本就没有表演经验。

    所以即便确实有一霎时觉得,

    她或许才是那个最合剧本描述的女主角形象吻合的人。

    导演也只是轻轻叹了口气,然后走上前去,

    问她愿不愿意也在这个剧集里客串一个角色。

    需要她坐在观众席的第一排中间出境,会给她一些报酬。

    “报酬就不用了!台上的那些是我的朋友!,麻烦老师给他们拍好看点!尤其是中间的的那位主唱!拜托了!”

    “嗯,好没问题!你的戏很简单,坐在第一排中间看表演就行了!就是普通观众的样子!”

    “好的。”

    于是…荀归又和酒吧里的那一次一样的,

    坐在了那个最中央的位置上。

    朗皓星也再一次第一眼就看到了她。

    这一次的华音是和他一起站在台上的,

    所以荀归很清楚。

    朗皓星这一次往自己这边看的时候就真的只是在看自己了。

    表演很精彩,每个人都发挥得非常完美。

    荀归还是不太懂,但也听得入了迷。

    第一排最中间,好像不管是在教室还是在这里,都是很好的位置呢!

    就像“癌症”这两个可怕的字从未存在过一样的,

    朗皓星也似乎还是和以前的他没有什么区别,

    在唱歌的时候笑着,肆意着,张扬着,展路着荀归未见他在校门之内露出过的神色。

    其他成员也是,很尽兴地完成了这一次特别的演出。

    好像昨天真的没有任何遗憾,明天也真的一直都会来一般。

    那些其实一直都只是挣扎着好不容易才能生活得下去的人,

    在那一首的歌的时间里,也和荀归一样,

    暂时都忘却了所有的烦恼。

    和岳枫晴一样,对于那首歌,

    她只记住了他唱时候的样子已经忘记了那全部的音调。

    只记得他唱歌时候的样子还有当时自己的心情。

    荀归也哭了,忍不住地流眼泪。

    那也是她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演戏,

    本应该规规矩矩地演着一个普通观众的她,

    却还是情不自禁地给自己加了一场“哭戏”,

    和当时只是默默流了一滴眼泪的枫叶姐姐截然不同。

    荀归的眼泪止不住地如注一般地往下流,连朗皓星都有点儿吓傻了。

    乐队里的其他人也是,于是手上捣鼓着乐器的动作也都忍不住停了。

    周围的一切突然变得安静下来。

    那首歌里便也就突然多了一篇名为“静默”的乐章。

    应该这就算是“ng”了的吧!

    可是导演却一直没有叫停。

    直到荀归清醒过来,不哭了。

    才远远听到导演的一句:“非常好,这个效果很棒!大家辛苦了!这场戏就这样!”

    “来摄像老师,给那个刚刚哭的小妹妹一个单独的特写!可以吗,小妹妹??”

    “好…可以的…”

    “好叻…”

    于是那一首“慷慨激扬”“酣畅淋漓”的歌曲的片段的结尾,

    呃…或许用“尾声”这个词更加合适。

    再来!

    于是那一首“慷慨激扬”“酣畅淋漓”的歌曲的片段的尾声。

    就是荀归两只眼睛下面都挂着泪痕的一个近景。

    什么都没说也好像什么都说了。

    后来电视剧播出的时候,对于这个突兀的镜头,观众们也众说纷纭。

    “这个小姐姐是谁呀好漂亮呀!之后还会有她的戏份吗?放个凳子!”

    “乐队的表演明明很欢快也很振奋人心呀!为什么她要哭呢?”

    “这个镜头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导演老师可不可以帮忙解释一下!”

    确实,在整个故事当中,荀归的这个镜头真的是很违和的一个。

    也其实没什么意义,对于剧情的发展毫无作用。

    不过,也确实给那部剧增添了很多“画外音”“言外意”,

    当它多了一些“可歌可泣”的内涵出来,也可以算作是一个很不错的亮点了。

    “面试”结束之后,荀归带着明天乐队的朋友们一起参观了一下这个学校,

    参观了体育馆,操场,实验室(门口),礼堂,还有食堂请大家一起吃了个饭。

    感谢他们平日里对于朗皓星的照顾。

    许他们只是在外面吃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久违地,真的是久违了的,

    又回到了学校食堂,吃上了食堂的饭。

    ”谢谢你呀,荀归妹妹,这里的饭菜真的好好吃呀!”

    “就是!比我们酒吧里的东西好吃多了!”

    “不愧是s大,连伙食都这么好!”

    “嗯,荀归妹妹,别光顾着我们了,你也多吃点呀!这排骨给你一块!”

    “谢谢华姐…”

    不知道是心理原因还是真的,

    s大食堂的饭真的特别好吃,

    明天乐队的伙伴们平日里习惯了重油重辣种口味的饮食风格。

    可那些平日里不屑一顾的很朴素的菜,在这里吃起来也特别好吃。

    所以明明食堂阿姨特别给力地每个人都盛得“盆满钵满”的,

    大家也都很给力地落实了光盘行动。

    荀归也很慷慨的请了客,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于朗皓星的照顾。

    到底是学校里面的饭好吃还是外面的饭好吃,其实大家都说不太清楚。

    只知道在学校的时候,总觉得食堂的饭菜总是有些寡淡无味,

    选择的品种挺少,也没有自己特别想吃的,食堂厨师的手艺也一般般,

    米饭有点硬,青菜有点儿老,肉菜不够入味。

    很多时候因为来得迟了点,或者经常需要排很长的队,

    还会有些冷…还是外面的东西好吃。

    但是在离开了学校之后,变得只能吃外面的东西之后,

    很多人又开始怀念起学校食堂里饭菜的味道来。

    想着那条从教学楼匆匆往这里赶的路。

    想着那条似乎怎么也排不完的长长的队。

    想着那些个丁棱哐当作响的铁餐盘,

    想着那个环顾四周终于找到了或者是没有找到的人。

    想着下午还有五节课该怎么“熬”过去。

    感受着那些其实不值一提的“辛酸艰苦”,

    忧愁着那些其实根本算不上烦恼的烦恼。

    那一些或许只有在学校食堂里独有的滋味,

    在走出校门之后,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朗皓星今年只有十九岁,但也或许是因为快要死了。

    所以突然望着就坐在自己对件乖乖吃着饭的荀归,

    感受着周遭陌生又熟悉的一切。

    就这么突然地明白了这个他原本或许是要至少六十岁才能明白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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