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至圣先师 > 第397章 别来无恙!
    “没错。”

    李林甫冷哼道:“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杀大士族。但事关千里江山图,大唐天下江山,都杀了一个王希孟,也不在乎多杀一个王伦。”

    杜预望着王伦死不瞑目的脸,微微慨叹。

    一副千里江山图,竟然断送王家两个继承人。

    一旦牵扯到天下、帝业,任凭你是权倾天下还是皇亲贵胄,一视同仁,小命难保。

    “说完了,也该送你上路了。”

    李林甫走到杜预面前:“前因后果,你都清楚了。去了阎王爷面前,也能做个明白鬼吧?”

    他狞笑一声,一剑刺下!

    谁知,杜预一个鲤鱼打挺,不可思议在空中一扭,硬生生躲过这剑:“神驹!”

    神驹从天而降。

    杜预飞身上马,飞掠而去。

    只是一瞬间,他已经抢到了李林甫身后。

    地上,还摆放着还在冒着血泡、热气腾腾的人头砚!

    还有骨笔。

    杜预一把夺过人头砚和骨笔,飞马便跑!

    李林甫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屑冷笑。

    因他早已用过人头砚和骨笔,将最重要的人皮地图给重新显示出来了。

    人皮地图还稳稳在他袖里。

    人头砚和骨笔,早已无用。

    哪怕杜预拿走也没用了。

    他淡淡道:“你的生命,也算顽强。应该是镇国秀才、伏魔秀才这几个称号,给你增添了不少独有神通吧?我一路上,一直在冷眼旁观、暗中观察、揣测计算你的实力极限。”

    他不紧不慢,仿佛一切都在他预料、计算中。

    他淡淡在后面追赶,徐徐道:“有经验的老猎人,重创猎物后,总是不疾不徐追击猎物,为防止困兽犹斗,并不急于收网。”

    “直到猎物狂奔、血尽、力竭而亡后,老猎人才会收割猎物的皮毛血肉。”

    “你跑吧。呵呵,跑得越快,你毒发越快。”

    杜预骑在神驹上,愕然回首:“毒发?”

    “对啊。”

    李林甫笑眯眯道:“你难道忘了?你曾经中了蝎狮之毒?是我“裴十四”给你解了毒。当然,我这兄弟义薄云天,解毒的同时,也给你种了另一种蛊毒。”

    “名叫【恙】!”

    “别来无恙的【恙】!”

    “上古人类,最害怕的莫过于这恙。”

    “恙完全受我控制,一旦发作,你将死无葬身之地。”

    “呵呵,你虽然天赋奇才,但奈何江湖险恶。下辈子你学着点吧。”

    李林甫傲然冷笑,负手而立。

    杜预气得浑身发抖,悲愤叫道:“你好毒,你好毒!”

    李林甫微微一笑:“别忘了,我曾经身为大唐宰相十九年。我在执掌天下、呼风唤雨、嫉贤妒能、陷害忠良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

    “哪怕你我文位相同,论起江湖经验,你万万不是我的对手。呵呵呵··”

    李林甫傲然负手而立。

    这一刻,天下尽在我手!

    哪怕伏魔秀才杜预,也被我轻松拿捏。

    老/江湖,就是老/江湖,姜还是老的辣。

    “可惜,可惜,又一个不世出的天才,要陨落在我手中了。”

    “唉,我真是罪孽深重啊。”

    他如此说着,但前面杜预依旧在策马狂奔,渐渐变成了一个小黑点。

    李林甫冷笑道:“求生意志,还真是顽强啊。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吗?”

    “好,我成全你。”

    他拿出了一件诡异的黄金罐。

    这黄金罐如同斗蛐蛐的泥罐,放着一个塞子,里面还可听到虫儿的窸窸窣窣,似乎在啃噬什么,令人骨髓发寒。

    斗蛐蛐,乃是上古就有的习俗,在大唐十国也推向极盛。

    圣人编纂的六艺中,《诗经。国风。唐风》就有一篇【蟋蟀】:“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蟋蟀在堂,岁聿其逝。今我不乐,日月其迈。无已大康,职思其外。好乐无荒,良士蹶蹶。蟋蟀在堂,役车其休。今我不乐,日月其慆。无已大康,职思其忧。好乐无荒,良士休休。”

    这反应了当时唐朝人,对斗蛐蛐的热爱。

    只不过,李林甫饲养这蛊虫,绝非斗蛐蛐那么简单。

    他只是摇晃一下黄金罐,里面的虫儿就嘶鸣起来。

    “呵呵···”

    李林甫冷笑看着远处狂奔的杜预,充满了胜券在握、生杀予夺的优越感:“跑吧,可惜你跑不掉。3。2。1····”

    他黄金罐中的蛊虫,乃是恙。

    上古之世,人们草居露宿。恙,噬人虫也,善食人心,故人们相遇,都会询问对方无恙否?

    而极少有人知道,恙分为雌雄。一旦结为夫妻,便终生不会更换,矢志不渝。

    黄金罐中饲养的,乃是雌恙。

    杜预昏迷期间,当做祛毒药喂给杜预的,乃是雄恙。

    雄恙原本没有攻击力,哪怕进入人体,也会在心头进入休眠,人畜无害。

    直到被雌恙唤醒····它才会展现出上古杀人无数“善食人心”的恐怖威力。

    因雌恙以口器发出常人听不到的声音,能激发出雄恙的交/配之心。

    雄恙便会苏醒,疯狂啃噬宿主的心脏,直到将心脏啃噬一空。

    宿主死亡后,雄恙便会从耳鼻喉中钻出,此时它的体型已然扩大数倍。

    他会飞快返回雌恙身边,与雌恙交/配,并在最后被雌恙当做大餐吃掉,以养后代。

    这骇人听闻的交/配过程,却伴随着杀人不见血的恐怖手段。上古很多强者,都是在雌恙的呼唤中,被潜伏在体内的雄恙啃噬一空。

    恙的原理,类似蚊子——咬人吸血的只有母蚊子,公蚊子吸食草汁为生。

    如今,正在狂奔的杜预体内,就潜伏着李林甫喂下去的雄恙。

    “杜案首,杜镇国,请你···死吧。”

    李林甫眼中爆出道道精芒,大喝一声。

    “3,2,1!”

    杜预大叫一声,翻身坠马而亡···

    李林甫嘿嘿狂笑。

    谁知···

    当他定睛一看,鼻子险些被气歪了!

    因以上都是他的美好幻想···

    杜预却一直在疯狂打马狂奔,已然从小黑点变成了小小黑点,距离至少上千丈。

    李林甫脸上笑容,渐渐消失。

    “怎么回事?”

    他气急败坏,拿起黄金罐,又摇晃了一下。

    “你倒是给我叫唤啊。”

    “他怎么不死呢?”

    恙,是不会有问题的。

    这一点,李林甫无比、非常、十分确定、笃定以及肯定。

    他自从投入贪狼宫,成为逆种文人以来,不知多少大唐文人悄无声息、惨死在他的恙之下。

    他亲手给杜预喂下了这雄恙,100将杜预生死拿捏在手中。

    一定是哪里出了点小问题。

    嗯,问题不大。

    他信心满满,又催动黄金罐,继续摇晃,信仰拉满。

    “别来无恙,别来无恙!”

    “杜预,给我死!”

    他直勾勾盯着远处狂奔、已经快要看不见的杜预。

    要不是李林甫拥有【神目如电】神通,能看到几千丈以外的事物,还真不容易看清楚杜预死没死。

    只可惜,哪怕他如此虔诚、狂热,快要把黄金罐摇出/火星子来,但前面狂奔的杜预,依旧活蹦乱跳,生龙活虎,跑得不知道多潇洒,还大声吟诵:“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你说气不气?

    李林甫眼珠都要变绿了。

    “我¥¥……≈!”

    “你怎么?就是不死?”

    “这不是开玩笑的?”

    他气急败坏,也跳上了召唤来的坐骑。

    一头黑豹。

    李林甫疯狂骑着黑豹,猛追杜预,同时手中黄金罐快要摇出/火星子。

    “别来无恙,别来无恙!快快显灵!”

    “雄恙,你倒是给我吃他心啊。”

    “杜预,你还不倒?”

    李林甫一边狂追,一边大骂。

    只可惜,前面被他亲手喂下恙、本来该“别来有恙”、“无心倒毙”的杜预,却一边吟诗作赋,一边打马狂奔,毫无要暴毙的架势。

    李林甫狂怒摇晃黄金罐。

    只听得吧一声。

    黄金罐塞子破口。

    里面掉出来早已被他用力过猛、摇晃过度,活生生摇死的雌恙。

    雌恙只有黄豆粒大小,已然气绝身亡。

    李林甫:“···”

    撕心裂肺、仰天怒吼。

    “我的恙啊!”

    他两眼泪汪汪,难以置信捧着死去的雌恙,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

    雌恙,都被他活活摇死了!

    但杜预却没死。

    这···这不合理!

    “可恶,可恶啊!”

    李林甫疯狂追赶,但由于前面太过自信,杜预早已桃之夭夭,跑得无影无踪了。

    “可恶,该死!”

    李林甫气得浑身发抖。

    他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何杜预明明中了蛊毒【恙】,却就是不死?还被他跑了?

    一辈子打雁,却被雁啄了眼。三十老娘倒崩孩。

    到底该怎么办?

    追杀杜预?

    还是···

    他摸了摸怀中的人皮地图,跺了跺脚,面临两难选择。

    杜预跑得贼快,书山地形又极其特殊,变幻莫测,根本没有捷径,要追杀他只怕很困难。

    就算能追上,也很难说以杜预的机变百出,不会整出什么幺蛾子。

    毕竟,书山学海中都是读书人。

    而自己逆种文人首领的身份已然暴露。

    杜预只要大喊一声,十国读书人同仇敌忾起来,自己就举步维艰了。

    一阵冷风吹过,李林甫意识到危险,一身冷汗。

    正所谓一招落错,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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